三刑
sān xíng · Branch Punishments
Deep Oracle 编辑部 · 2026-08-08 · 约 7 分钟
查法
查验相刑,需观命局四柱地支。若于四支中同时见到寅、巳、申三字,即构成寅巳申三刑;同时见到丑、戌、未三字,则为丑戌未三刑。此二者为三支相刑。若四支中仅见其中两字,如寅见巳而申未现,或丑见戌而未缺失,则虽涉相刑之支,其力有减,不如三支全见之甚。子卯相刑为两支相刑,只需命局兼有子与卯,即算成立。本站相刑对照表由引擎运算生成,是一张与个人命局无涉的配对总表,将子卯、寅巳申、丑戌未三组分别列于不同栏目。查用者可将自身命局四支与此表比对,自行判定是否出现相应组合,表内不提供命局层级的标示。此外,大运及流年地支亦可介入,与命局地支共同成刑,即岁运之支若与命局之支组成上述任何一组,同样构成相刑。
| 类型 | 地支 |
|---|---|
| 三刑 | 丑、戌、未 |
| 三刑 | 寅、巳、申 |
| 相刑 | 子、卯 |
| 自刑 | 辰辰 |
| 自刑 | 午午 |
| 自刑 | 酉酉 |
| 自刑 | 亥亥 |
取义阙疑
《子平真诠·论刑冲会合解法》在逐一叙述刑、冲、会、合四种地支关系之后,对于三刑的取义一节,特地表出姑且阙疑之意。该篇明谓三刑之所以然虽不可晓,然于实际推命之际并无妨碍,因而三刑的配置仍旧可以论列,不必因其义理难明而搁置。这一立场意味着,该篇既未替三刑安排五行上的成因,也没有因为取义未详就把三刑排除在地支关系的讨论之外。其态度至为明确:相刑的组合照常应用,至于为何如此相刑、刑为什么有此作用等问题,则不强行加以解释。此说为后来研习者所广泛接受,在流传的命理体系中,三刑一直作为基础关系之一被收录,而其查法亦但依固定搭配,不另作深究。本站循此旧例,只将相刑的配置与查法如实提供,不为三刑补造成因,也不凭空推演其命理内涵。
相刑可解与以刑冲解刑冲
在《子平真诠·论刑冲会合解法》中,记载了两种化解相刑的途径。第一种借助合会来解刑,其基本观点为三合与六合可以解除刑的关系。书中举例,日干为丙、月令在子,地支中出现卯,卯与子本为相刑;如果同时地支中还有丑,因为子与丑六合,合而忘刑,卯就不再对子构成刑害。又举例,倘若地支中同时出现亥和未,那么卯与亥、未三合成木局,卯因会合而不再去刑子。第二种途径是以刑冲解刑冲,其思路是宁愿让别柱之间的刑冲发生,也要解除月令所受的刑冲。仍以丙生子月、卯来刑子为例,若地支又逢酉,则卯与酉相冲,卯被酉冲散,便无力再去刑害月令子水。书中说明,这种做法虽然会在别宫形成刑冲,但月令却得以保全。
命例
示例命造(公历1975年1月11日16时,男命,本站引擎排盘):
| 年柱 | 月柱 | 日柱 | 时柱 | |
|---|---|---|---|---|
| 天干 | 甲(正印) | 丁(比肩) | 丁(日主) | 戊(伤官) |
| 地支 | 寅 | 丑 | 巳 | 申 |
| 藏干 | 甲(正印) 丙(劫财) 戊(伤官) | 己(食神) 癸(七杀) 辛(偏财) | 丙(劫财) 庚(正财) 戊(伤官) | 庚(正财) 壬(正官) 戊(伤官) |
格局:食神格 · 旺衰:中和(引擎判定)
某示例命造,四柱排定为甲寅年、丁丑月、丁巳日、戊申时。其地支依次为寅、丑、巳、申。其中年支寅、日支巳、时支申三支齐全,构成了寅巳申三刑的地支组合。在同一命局内的地支关系中,日支巳与时支申又同时满足巳申六合的规则。因此,巳与申这两个地支既属于三刑的一组成员,又彼此之间单独成为一组相合。该引擎对这样的重叠关系采取分别核出的方式,即既报出寅巳申三刑之存在,也报出巳申合之存在,不因一种关系而抹去或抵消另一种关系。此外,该造以月令丑土为准,丑中本气己土为日主丁火所生,己土为丁之食神,故定为食神格。
常见误区
流行说法中,三刑常被解释为各有对应的成因,可以单独析论。 但《子平真诠》关于三刑的取义,直言存疑未解,同时指出即便不知其理,于论命亦不致产生妨碍。市面上流传的成因说辞并不出自该篇,故不纳入参考。
另一种流行观点将见刑直接等同于凶兆。 《子平真诠》虽认为刑冲并不可喜,但其论述并不止于凶的判断,而是进一步指明两种解法:一为命局现有三合六合,可以消解刑冲;二为月令所受刑冲,可由别柱的刑冲来转移化解。
又有说法主张两支之间仅能存在单一关系。 相刑与相合于同两支间完全可能同时成立,引擎即按此事实并行核出,不设定互相排斥的规则。例如巳申组合,便可能同时归入相刑与相合两重关系。相刑程度的轻重,则依各支是否全现、位置亲疏以及是否兼有相合等情况而定。
古籍引文
依《子平真诠·论刑冲会合解法》所论,其文先陈三刑之定义并示以实例,且明言取义阙疑;次举三合六合可解刑冲之配置;末示以别位刑冲解月令刑冲之法。引文即按此序排列。
「虽不知其所以然,于命理亦无害也」——《子平真诠·论刑冲会合解法》
「八字支中,刑冲俱非美事,而三合六合,可以解之。」——《子平真诠·论刑冲会合解法》
相关术语
本文引用古籍
- 《子平真诠·论刑冲会合解法》
- 《子平真诠》
文中查法与对照表依本站排盘引擎一致规则生成;引文均经原书目录或全文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