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
sān hé · Branch Trinity
Deep Oracle 编辑部 · 2026-08-08 · 约 8 分钟
查法
三合是地支中三字会合而成一气的固定组合,计有申子辰合水局、亥卯未合木局、寅午戌合火局、巳酉丑合金局四组。每组中间一支为该五行帝旺之地,如申子辰以子为水之帝旺,亥卯未以卯为木之帝旺,寅午戌以午为火之帝旺,余仿此。凡论命时,仅需检视四柱地支中有无同组三字全见:三字俱全则三合局成,五行之力凝聚专一;若只见其二而缺一,则称半合,力量较全局为逊。本站依据以上规则,由引擎导出三合对照表,表中列出每一组合所成五行及其帝旺之支,以供参照。
| 三合局 | 五行 | 帝旺支 |
|---|---|---|
| 申子辰 | 水 | 子 |
| 巳酉丑 | 金 | 酉 |
| 寅午戌 | 火 | 午 |
| 亥卯未 | 木 | 卯 |
三合成局的条件
地支三合局有申子辰合水、巳酉丑合金、亥卯未合木、寅午戌合火四组。三支并见即为全局,独见其二则称半合。半合中,凡含有子午卯酉四帝旺支的一方,其力多胜于不含帝旺的一方。三支在四柱的位置疏密,决定合局的虚实:三支紧密相连且无冲克者,合力最实;中间隔一位者,合力稍逊;若两支在年时,中隔月日二柱,则合气较薄。大运或流年带来原局缺失的一支时,半合可化为全局,应期多在该运该岁。合局既成,各支独立的五行作用转弱,力量汇归于所合之局,如申子辰汇聚成水,巳酉丑汇聚成金。全局与半合对命局五行态势的影响程度有别,前者往往统筹而集中,后者多止于引动或补衬。
与三会的分野
八字命理中,三合与三会的界分常因版本而异。《子平真诠·论刑冲会合解法》提出会者三会也,其意以三方为会取朋友之意,对为合取比邻之意,并取申子辰为例诠释会局。该篇的会局实即今日所称的三合局,即地支隔三相聚的四组配置。今日通行的命理用语则将命名重新分派:申子辰、巳酉丑、亥卯未、寅午戌四组称为三合,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四组称为三会。这一名称分派并未改变地支组合本身的指向,只是用语习惯的对调。本站为便于当代读者查阅,遵从通用习惯,分立三合与三会两个条目,各以现行名称阐述其构成与性质。同时,两处条目均明确交代《子平真诠》的原始用语与今日通行的差异,不因使用今名而掩盖古籍原貌。对于此类用语分歧,本站一贯采取并存交代的方式,将不同语境下的命名并置叙述,不以任何一种表述为唯一标准,既保留传统典籍的论述原旨,又契合现代学习者的认知框架。
三合解刑冲
《子平真诠·论刑冲会合解法》提出,八字四柱中的地支刑冲皆非美事,而三合与六合同样可以化解刑冲。该篇以具体配置说明三合解冲之理:如甲日主生于酉月,年支或日支、时支逢卯,则卯与酉本为相冲;若原局地支中另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三者会成木局,卯被收进局中,便不再与酉相冲。若地支中有巳与丑,则酉与巳丑三者会成金局,酉亦被收进局中,冲自解开。该篇又举三合解刑之例:丙日主生于子月,地支逢卯,卯与子本为相刑;若原局地支中另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成木局,卯不再与子相刑。若地支中有申与辰,则子与申辰会成水局,子亦不再与卯相刑。可见,三合解刑冲的机制在于,用会局的两支把遭遇刑冲的地支收纳入局,使其不再与对方构成对峙。这种解法依托三合局的会合之力,改变了地支原有的冲克关系,是传统命理中常见的处置刑冲的方式。但应注意,若会局不全,仅有半合,则解刑冲之力不显。唯有三字齐备,方可真正解除原局中的冲克与刑伤。
命例
示例命造(公历1976年7月11日16时,女命,本站引擎排盘):
| 年柱 | 月柱 | 日柱 | 时柱 | |
|---|---|---|---|---|
| 天干 | 丙(食神) | 乙(劫财) | 甲(日主) | 壬(偏印) |
| 地支 | 辰 | 未 | 子 | 申 |
| 藏干 | 戊(偏财) 乙(劫财) 癸(正印) | 己(正财) 丁(伤官) 乙(劫财) | 癸(正印) | 庚(七杀) 壬(偏印) 戊(偏财) |
格局:正财格 · 旺衰:偏弱(引擎判定)
示例命造的四柱干支依次为丙辰、乙未、甲子、壬申。检视其地支,年支得辰,日支得子,时支得申,这三支恰好是申子辰三合水局的完整组成部分,三者俱全,故而合成申子辰一局。该局以水为五行属性,子支位居三支之正中,十二长生状态中水到子为帝旺,因此子即是该局帝旺之支。三支分别坐落于年柱、日柱与时柱,年柱与日柱之间隔一月柱,日柱与时柱之间并无间隔,而年支与时支则分居四柱两端,彼此相距最远。即便遥隔,三支仍凭三合之理结成同盟。《子平真诠·论刑冲会合解法》在论述会合时即以申子辰为典型例证,此命造恰是这一理论形态的直接体现。根据月令未的本气,引擎取格为正财格,此为格局判定的基础结论。
常见误区
许多人接受地支成三合即为吉祥的看法。 但从古籍记载来看,三合的价值在于能化解刑冲,并非把成局看成本身的吉利。一旦三支聚全,各支原有的职能便趋于弱化,这是聚合带来的利弊并存。此外,成局的标准非常严格:三支缺一不可,位置若远隔亦降低效力,若局内再有冲刑,更可能妨害其成。
还有一种常见的误解是,三合与三会只是名称上的不同,可以任意替换。 实际上,三合是由隔着三位的支神构成,取四方相聚之形;三会则是同一方向的支神相连而成,取一方并立之象。二者所指的地支集合泾渭分明,不能等同视之。
有不少人认为只要见到两支同气就可算作三合局。 两支只能构成半合,其力度远不及三支全备的正式全局。半合之中,若含有子午卯酉中的帝旺之支,力量往往明显高于不含帝旺之支的半合。因此在实际判断中,不能简单地把两支当作成局处理。
古籍引文
以下引文出自《子平真诠·论刑冲会合解法》一篇。该篇将刑冲会合四类关系并置讨论,其中以三方之聚为会,取朋友相合之意。篇内指出,三合与六合具备解除刑冲的作用,并逐一举出相应的干支配置以为例证。此外,该篇的行文将三会写作会者三会也,所举示例如申子辰之类,恰为今日习称的三合局,可见其用语分派与后世既定概念有所不同。
「会者,三会也,申子辰之类是也。」——《子平真诠·论刑冲会合解法》
「三方为会,朋友之意也。并对为合,比邻之意也。」——《子平真诠·论刑冲会合解法》
「八字支中,刑冲俱非美事,而三合六合,可以解之。」——《子平真诠·论刑冲会合解法》
相关术语
本文引用古籍
- 《子平真诠·论刑冲会合解法》
- 《子平真诠》
文中查法与对照表依本站排盘引擎一致规则生成;引文均经原书目录或全文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