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簽「與君萬語復千言」:訟則終凶
下下典故:楚漢爭鋒
籤詩原文
與君萬語復千言祗欲平和雪爾冤訟則終凶君記取試於清夜把心捫
另一版本作:與君萬語復千言 衹欲平和雪爾冤 訟則終凶君記取 試於清夜把心捫(兩個刊本相差 1 字)
兩個刊本差在這 1 個字
- 復千言祗/衹欲平和
左為《關聖帝君靈籤》(清刊本),右為《護國嘉濟江東王靈籤》(正統道藏)。本站只記錄兩本的異文,不判斷哪一本為是——兩個刊本在此處不同,這本身就是事實。
這首簽在說什麼
第四十七簽是一百首裡勸訟最懇切的一支——它幾乎是在苦口婆心。
與你說了萬語千言,只是想要平和地為你雪冤;打官司終究是凶的,你要記住;試著在清夜裡摸一摸自己的心。
典故是楚漢爭鋒。刊本標下下,解曰的收尾是一句因果:「若有害人之意。反成殃也。」
逐句白話
與君萬語復千言
與你說了萬語,又說千言。第一句寫的是反覆叮囑的語氣。
祗欲平和雪爾冤
只是想要平和地為你洗雪冤屈。「平和」是方法,「雪冤」是目的。
訟則終凶君記取
打官司終究是凶的,你要記住。全簽唯一的斷語句,且要求記住。
試於清夜把心捫
試著在清靜的夜裡,摸一摸自己的心。「把心捫」是自省,把問題收回內部。
分類看法
問官司:這支簽的正題
聖意作「訟莫興。恐遭刑」,解曰作「訟必凶」。詩的第三句本身就是「訟則終凶君記取」。
詩、聖意、解曰三處一致,且都用了最強的措辭——這在一百首裡少見。第十六、十七簽也勸訟,但都還留了「和為貴」的餘地;這一支直接說凶。
問功名:觀念改之
分類斷語作「功名絕緣,書不為官,為生活用,觀念改之」。
「書不為官,為生活用」是一個價值判斷——讀書不為做官,為生活。這類勸轉向的措辭在下下籤裡常見。
問錢財:守舊可也
聖意作「財莫貪」,分類斷語作「四面局勢,不利世人,君亦在內,守舊可也」。
「君亦在內」四個字很特別——它把占者放進一個普遍的困境裡,而不是單獨判他不利。
問婚姻與疾病
聖意作「婚難成」「病未寧」,解曰作「婚難成。久而後成」,分類斷語作「萬萬不可,根性不合,互退去也」「舊疾復發,比上次劣,所幸新藥,救爾一命」。
解曰的「久而後成」與分類斷語的「萬萬不可」相反,照錄不取捨。就醫請以專業意見為準。
容易誤讀的地方
第四句才是這支簽真正的落點,前三句都是鋪墊。
「試於清夜把心捫」——在沒有別人的時候問自己。解曰把它翻譯成了因果:「若有害人之意,反成殃也。」
換句話說,這支簽認為訴訟的凶險不完全來自對手,也來自自己動機裡的那一部分。這與第三十七簽「善惡平分汝自知」是同一個結構:不判外部,只要求自省。
一百首裡勸訟的簽有好幾支(十六、十七、二十、四十七),只有這一支把理由放在動機上。
傳統註解原文
以下為刊本原文,非本站撰寫。用字與斷句依原刊。原刊中有個別字漫漶不清,轉錄時以 ■ 標出,本站照錄未作補字。
聖意
訟莫興。恐遭刑。財莫貪。病未寧。 行有阻。婚難成。且循理。保和平。
解曰
此籤不可妄意。切莫貪求。但要和平。冤自可雪。 謀事有反覆。婚難成。久而後成。財莫貪。疾未安。 訟必凶。若有害人之意。反成殃也。
東坡解
訟則終凶。不必多說。若得和平。舊冤可雪。 凡所謀望。皆當謹節。反求諸己。禍端自滅。 必■可
碧仙註
心地好時身自吉。何須巧計去纘天。 勸君靜處勤修省。禍及身來不可損。
釋義
戒人不可興訟。訟則終凶。不可成也。 若能自處和平。則禍端自絕。冤抑可雪。 占者凡事不可貪取。晝之所為。有一毫不善。清夜間。鬼神森列。 雖不以為禍。而禍自生矣。(豈)不戒哉。
刊本夾註:豈
刊本分類斷語
| 功名 | 功名絕緣 書不為官 為生活用 觀念改之 |
|---|---|
| 六甲 | 身心狀況 今甚惡劣 宜調適身 方可保安 |
| 求財 | 四面局勢 不利世人 君亦在內 守舊可也 |
| 婚姻 | 萬萬不可 根性不合 互退去也 有益一生 |
| 農牧 | 春交見旺 誰料夏至 霉頭侵入 小心對之 |
| 失物 | 去也何方 己亦無憶 且是小物 不宜再追 |
| 生意 | 守之三餐 即可滿足 經濟恐慌 風靡全世 |
| 丁口 | 人丁散落 為收束耶 從吾修身 必能轉機 |
| 出行 | 出去外鄉 一切生疏 宜己留意 否則堪虞 |
| 疾病 | 舊疾復發 比上次劣 所幸新藥 救爾一命 |
| 官司 | 訟之不得 古時聖賢 訓誡者也 捫心三思 |
| 時運 | 走入低壑 小心應對 不宜強行 否則慘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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