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簽「我曾許汝事和諧」:但改新圖莫依舊
中吉典故:董永賣身
籤詩原文
我曾許汝事和諧誰料修為汝自乖但改新圖莫依舊營謀應得稱心懷
這一支在兩個刊本中逐字相同,沒有異文;一百支裡有二十七支如此。
這首簽在說什麼
第四十二簽是一百首裡要求「改」最堅決的一支。
我曾答應你事情會和諧,誰料你的修為自己走偏了;只要改換新的圖謀、不要依循舊路,經營謀求應當能稱心。
典故是董永賣身。刊本標中吉,解曰在短短幾句裡說了三次更改:「此簽宜更改」「求利改圖方好」「凡事更改方稱意」。
第二句的「汝自乖」把原因指向占者自己,這在刊本里並不常見。
逐句白話
我曾許汝事和諧
我曾經答應過你,事情會和諧。第一句是神明的口吻,也是一個前提。
誰料修為汝自乖
誰料你的修為自己走偏了。「汝自乖」——原因在占者,不在外部。
但改新圖莫依舊
只要改換新的圖謀,不要依循舊路。全簽的核心指令。
營謀應得稱心懷
經營謀求應當能夠稱心。結果句,條件是上一句。
分類看法
問功名:猜之對之
聖意作「名與利。換規模」,分類斷語作「積德子弟,天助人助,猜之對之,貢獻社稷」。
「換規模」與第四十簽的「換得好規模」用詞幾乎相同——兩支都主張變動,但那一支是變動已成,這一支是變動待辦。
問錢財:改圖方好
聖意作「名與利。換規模」,解曰作「求利改圖方好」。
分類斷語則說「不景之中,尚可生存,即平素可,受人肯定」——承認大環境不好,但認為憑平素的口碑仍可維持。
問婚姻:再合之意
聖意作「婚別議」,解曰作「問婚當有再合之意」,分類斷語作「命中註定,兩者之合,久見人心,和則合可」。
「別議」與「再合」並存——不是否定,是要重新談。這與全簽的「改」是同一件事。
問疾病與官司
聖意作「病更醫」「訟改圖」,解曰作「病更醫」,分類斷語作「明知違和,速就醫可,遲延即危,不得輕意」。
「病更醫」即換一個診治方向。分類斷語的「速就醫可」是全書最直接的一句——就醫請以專業意見為準。
容易誤讀的地方
第二句「誣為誣作汝自乖」把責任放在占者身上,這決定了整支簽的用法。
它不是在預告外部環境會怎樣,而是在說:問題出在做法上,所以改做法就能解決。解曰三次強調更改,都是同一個意思。
對照第三簽(只宜守舊)、第三十九簽(只宜守舊)會更清楚:刊本對「守」與「改」的建議是分簽而定的,並沒有一個通用答案。占到這一支,答案是改;占到那兩支,答案是守。
傳統註解原文
以下為刊本原文,非本站撰寫。用字與斷句依原刊。原刊中有個別字漫漶不清,轉錄時以 ■ 標出,本站照錄未作補字。
聖意
病更醫。訟改圖。名與利。換規模。 婚別議。行人遲。謹修為。神力持。 謹持■神力助。謹修為
解曰
此籤宜更改。問婚當有再合之意。 訟宜和。利吉。孕生男。求利改圖方好。病更醫。 功名未遂。凡事更改方稱意。
東坡解
神許和合。自乖所為。急須更變。方得其宜。 心行正直。無好自欺。若能悔過。天必相之。
碧仙註
只好從新莫依舊。自然百事稱心神。 莫愁中路無成就。當遇舟航涉利津。 ■ 改舊從新別有因。莫乖行止拂天神。 管教中路多成就。穩趁舟航涉利津
釋義
凡事只當遷改。不可蹈襲故常。積弊至蟲。 名利未遂。若因改圖。庶幾提攜。有人向之。自乖者今得寧矣。 營謀或作榮華未妥。
刊本夾註:係 · 仙女回天
刊本分類斷語
| 功名 | 積德子弟 天助人助 猜之對之 貢獻社稷 |
|---|---|
| 六甲 | 平素修身 加之積善 身心健全 必有好報 |
| 求財 | 不景之中 尚可生存 即平素可 受人肯定 |
| 婚姻 | 命中註定 兩者之合 久見人心 和則合可 |
| 農牧 | 春夏之際 不見頭緒 入秋轉旺 福報屆至 |
| 失物 | 及時尋之 尚有可能 損也可回 苦惱多時 |
| 生意 | 暫時守之 猛衝落井 世景如此 非君之拙 |
| 丁口 | 依吾本份 踏實行之 事事稱心 千萬小心 |
| 出行 | 可行之時 惟途中也 自我審慎 豈可差錯 |
| 疾病 | 明知違和 速就醫可 遲延即危 不得輕意 |
| 官司 | 據理力爭 不必藏匿 坦誠以對 必獲原諒 |
| 時運 | 時運露面 由此轉捩 放手一搏 必有收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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