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兇
《五行精紀》第 71 節 · 廖中 · 1957 字
原文
四柱皆相刑,更臨空廢地,當居賊處,生而向刑中死。(玉門關集)
吉兇得失 若乃初兇後吉,似源濁而流清,始吉終兇,狀根甜而裔苦。 瑩和尚注雲:初主歇滅,而晚歲興隆者,源濁流清之謂也,幼年建旺,而臨老竛竮者,根甘裔苦之謂也。 若乃尊兇卑吉,救療無功,尊吉卑兇,逢災自愈。 瑩和尚注雲:立年為尊,其胎月日時,資以次之,大運為尊,其大歲小運資以次之,若遇本命與大運德合於建旺之鄉,其歲運日時兇,而不能為咎,大運與本命互戰於死囚之地,其歲運日時吉,而未足為救。 王氏注雲:五行四柱或上尊兇而下卑吉者,卑勝尊也,下之克上曰伐也,克我之謂鬼,故雖救療亦無功也。或上尊吉,而下卑兇,陰陽理順,上之製下曰治也,我克之謂,故雖不藥而自愈。 【祿有三會,災有五期】 瑩和尚注雲:祿有三會者,長生、帝旺、庫也,為至吉之地。災有五期者,衰、病、死、敗、絕也,為至兇之地。 王氏注雲:祿有三會,如甲祿在寅,遇甲寅是正祿之會,一祿也,得甲午為暗合,天德之會,二祿也。得甲戌乃祿堂之會,三祿也。災有五期者,以三元祿馬五處,遇死絕之地者,是也,一說以大歲、月建、日辰、大小運五處,皆來期會兇殺,刑克本命,斯亦謂之災有五期。 趙氏新註雲:如甲祿在寅,遇午戌亦同建祿,凡五行遇鬼、死、墓、絕為災,故雲三會五期。 聯吉不喜,是六甲之虧盈,當憂不憂,賴五行之救肋。 瑩和尚注雲:聞喜以盈為言,盈者益也,不喜以虧為言,虧者損也,損益之道,由六甲而推之。當憂不憂者,但五行休廢處逢生是也。如木得甲申、癸巳,水金遇丁亥、戊寅,土水值辛巳、壬寅,金火得庚申己亥木,故曰當憂不憂,賴五行之救助。 王氏注雲:行年歲運若逢祿馬、貴人,可謂喜矣,後不為喜者,蓋六甲中值十二位之空亡也,六陽命畏於陽宮,六陰位畏其陰宮,乃正空亡。 兇會吉會,伏吟返吟,陰錯陽差,天沖地擊。 瑩和尚雲:兇會吉會,伏吟返吟,曾未定也,且如甲子金命,伏吟庚之土,為吉,戊子火為兇,返吟以戊午為兇,庚午土為吉,切忌陰錯陽差,天沖地擊,如甲木畏其庚金,子水傷其午火。 王氏注雲:兇會吉會者,如癸亥人,三元受水一氣,或行年歲運會於己卯,水死於卯,而遇己卯土為鬼,則祿命、命、身三元皆死,故曰兇。一說行年歲運祿馬皆在生旺之地,而來拱生我元命之謂吉會,皆來克我之為兇會,沖命一辰曰返吟,本位曰伏吟,以陰遇陰曰錯,以陽遇陽曰差,純陰則不能成,純陽則不能生,此陰錯陽差也。天沖地擊者,戌亥曰天羅,辰巳曰地網,衝擊於五行陰陽絕滅之地,歲月運得此,更在返吟上,其為兇禍可知也,四柱寓於上,縱貴而不壽。 惡曜加而有喜,疑其大器,福星臨而禍發,以表凶人。 王氏注雲:命之四柱五行,或皆乘生旺之氣,未曾發福,惡曜加之,其兇不勝福,則變兇為喜,故為疑其大器,或五行四柱俱在休囚死絕之內,未曾發禍,吉星臨之,其吉以勝兇,反變以為禍,是為以表凶人,是知五行根基,為神殺之先,運氣又次之矣。瑩和尚注雲:修之於身,其德乃真,故曰:忠孝仁義德之順矣,雖臨諸殺,反為權星,富貴而驕,自貽其咎,故曰悖傲無禮,德之逆也,善不失善報,為惡自招禍,此珞琭子之深戒。趙氏新註雲:寬仁厚德,非災自遠,景公善言,螢惑退舍,不忠不教,禍自隨之,德薄不任其福,反為禍也。(並珞琭子) 四柱中逢暗帶,有辱有榮。 年月日時四柱,其間有暗帶者,即慿暗帶以言貴賤吉兇,蓋暗帶切於正帶,假如甲子年,丙寅月,暗帶乙醜為正印,為貴人,為引進神,為偏祿元,是以有榮。若甲子年,壬戌月,乃暗帶癸亥,為亡神,為正空亡,是以有辱,餘彷此。(壺中子) 劫殺天歲遇用處,不能為兇,祿馬奇輿逢破處,未始為福。 劫災天歲四殺雖兇,若干支配合有用,則為福祿之神,祿馬奇輿雖乾之清氣富貴之神,若干支配合為破敗,則反為貧賤兇害之殺。(鬼谷遺文) 重迭逢生印不臨,此人名只播儒林,縱然有祿無權柄,爭似清高意氣深。(林開五命) 五個星辰四個兇,就中臨事每衝,貴人臨著須相救,驛馬加之得善終。(鬼谷要訣) 先駁雜,後純粹。 如辛酉得癸卯,癸巳得乙亥,以本自無氣,而【劇】至生旺,又如金命人生於子寅月日,則金已死絕,若得己酉時,則金復旺於酉,寅為己之天官貴,子為己之天乙貴人。又如癸巳人得戊寅日,則水為土所克,及得庚申時土,反為木所刑克,而水卻生於申,此類皆是,故先駁雜而後純粹,為五行之奇貴,切忌先純粹,後駁雜。 【先貴後刑】 刑殺時中見,奇神命上居,莫言官職好,必竟被刑誅。(玉門關集) 【氣清氣濁】 四柱遇祿馬貴人,生日吉神,則氣清;值刑克衝破,則氣濁。氣清則科名巍峩,氣濁則福祿淺薄。 【吉中之兇】 如甲子生人,得丙寅坐祿乘馬,遇食神可為貴矣,然甲子自死之金,又絕於寅,復遇丙寅長生之火,見鬼,餘當依此訊息。 【仙瓢星】 壬癸人得酉字,或酉人得壬癸字,為仙瓢星,水從酉為酒,遇吉,因酒成家,兇則破家。(並廣錄) 【分擘格】 凡福聚處須要獨立不相分擘,謂如壬癸辰卯日,又有壬癸辰卯時,則其處分擘矣。(鬼谷命格) 一切福神所居之位,則欲生旺,生旺則榮貴。 一切殺神所居之位,則欲死絕,死絕則善終。 一說凡福神欲令得旺氣,忌有敗之者,凡凶神欲令得衰氣,忌有助之者。 凡殺神如人命已入貴格,緊要處帶殺,有福神主之,則名曰權柄,無福神主之,又殺氣乘旺,遞互相還,貴則雖貴,亦不善終,如命中更不入格,復為殺神遞互相乘,則主下賤,而不善死。 相衝相破,六合、三合,命中有之.即求其五行相得如何,或暗中生福,如死絕而復生,空亡而受破,相剋而相成也,福中生禍,反此,凡伏吟入墓,惟夾貴則大好也,須有災。(林開五命) 乙字為披頭殺,並天乙、天德,定為高官,若重見者,乃披頭,或為師巫,或倡導之人。(宰公要訣) 命書曰:道途賤吏,豈無驛馬攀鞍,市井薄徒,亦有三奇夾貴。大抵夾貴、攀安、金櫃,不可專用為吉殺,又雲:孤殺,亡神、空亡、六害,不可專用為惡殺。(廣集) 當生緊處如逢破,富貴兩途皆有禍。(理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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