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害
liù hài · Branch Six Harms
六害指十二地支兩兩相害的六組配對,共為六組,因而得名。六害又有相穿之稱,是八字命理學中常見的地支關係概念。根據《三命通會·論六害》的記載,六害被視為十二支凌戰之辰;該書以六親之六與損害之害解釋其名,指出命局中若出現六害,往往意味著六親易受到損害,故謂之六害。六害的具體組合為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在傳統論命實踐中,六害的影響力通常弱於地支的沖與合,往往只作為輔助性的參考因素,不獨立作為論斷吉凶的主要依據。
Deep Oracle 編輯部 · 2026-08-09 · 約 7 分鐘
查法
查尋六害的方法是檢視八字命局中的四個地支,即年柱地支、月柱地支、日柱地支和時柱地支,看其中是否同時包含下列六組配對之一:子未、丑午、寅巳、卯辰、申亥、酉戌。只要四支內同時存在這六組中任一組的兩個地支,便構成六害關係。本站所附的六害對照表系根據既定規則由引擎自動匯出,其內容僅限於列出此六組配對,不涉及其他地支關係的推導,使用者可直接對上表檢索命局中是否出現六害。
| 组合 |
|---|
| 子未 |
| 丑午 |
| 寅巳 |
| 卯辰 |
| 申亥 |
| 酉戌 |
六害由何而來
《三命通會·論六害》以晝夜陰陽之氣感而致六合,進而因六合而生成六害。其根本理據在於:一地支所畏懼之沖支,被另一地支合去,合之支雖解彼之畏,卻因此與彼結成相害,恩未結而仇已生。例如,子水畏午火之沖,而未土合午,未合去午火,子未遂成相害;丑土畏未土之沖,午火合未,丑午成害;寅木畏申金之沖,巳火合申,寅巳成害;卯木畏酉金之沖,辰土合酉,卯辰成害;申金畏寅木之沖,亥水合寅,申亥成害;酉金畏卯木之沖,戌土合卯,酉戌成害。每一組相害均可還原為相應的沖合關係:子未相害含子午沖與午未合,丑午相害含丑未沖與午未合,寅巳相害含寅申沖與巳申合,卯辰相害含卯酉沖與辰酉合,申亥相害含申寅沖與寅亥合,酉戌相害含酉卯沖與卯戌合。由此可知,六害並非與六沖六合並列的獨立規則,而是二者互動作用的產物。
各組相害的取義
《三命通會·論六害》為六組地支相害逐對命名為勢家相害、官鬼相害、恃臨官而進相害、以少凌長相害、爭進相害、嫉妒相害,並各依五行旺衰狀態闡釋其機制。子未二者,未為旺土,而亥子並稱旺水,水土皆持旺勢,互不能伏,遂成勢家相害。丑午之間,午火帝旺,熾烈在上,丑中辛金死絕無氣,旺火直凌死金,乃官鬼相害。寅巳均為臨官,寅木臨官,巳火臨官,皆自以為能,互不相讓而進迫,且地支寅巳原帶刑害,故曰刑在其中。卯辰相害,卯木當旺,辰中土氣衰死,旺木凌壓死土,是以少凌長。申亥二支,申金臨官,亥水臨官,臨官為進趨之途,二者才能競奮,嫉而相爭,則爭進相害。酉戌之害,戌為火庫,火死其中,酉乃金旺之地,死火見旺金則生妒心,遂致嫉妒相害。
位置與輕重
六害為地支相害關係,共有六組,其作用使兩支間生嫌隙,其勢較相沖為緩,多主暗中不睦。六害與六沖之配對並不相同,同兩支不會同時既沖又害。其成因源於合沖之交疊,如子丑合而未來沖丑,則子未被視作相害。《三命通會·論六害》指出,相害以日柱與時柱上最為緊要,身命宮次之,可見位置對害之輕重產生影響。若命局四柱原本不存在某組六害,當歲運流年或大運帶來所缺之支時,該組相害方始成立併發揮效力。害在日時,往往影響中晚年限,其應較為明顯。六害雖不若六沖之激烈,然因暗損較難覺察,故亦不可忽視。
命例
示例命造(公历1975年1月5日14时,男命,本站引擎排盘):
| 年柱 | 月柱 | 日柱 | 时柱 | |
|---|---|---|---|---|
| 天干 | 甲(正财) | 丙(正官) | 辛(日主) | 乙(偏财) |
| 地支 | 寅 | 子 | 亥 | 未 |
| 藏干 | 甲(正财) 丙(正官) 戊(正印) | 癸(食神) | 壬(伤官) 甲(正财) | 己(偏印) 丁(七杀) 乙(偏财) |
格局:食神格 · 旺衰:从弱(引擎判定)
該造四柱為甲寅、丙子、辛亥、乙未。日主辛金,生於子月,月令本氣癸水為食神,故依月令取格,得食神格。地支關係上,月支子與時支未構成子未相害。依該篇所論,子未相害生於沖合交關:子畏午沖,未合午,未合去午使子無所沖,遂以未為害。此造子居月柱,未在時柱,中間隔日柱,兩支遙隔,仍以相害論,不因遠近而改其本質,地支害象遠隔亦能感應。四柱天干透出年甲正財、月丙正官、時乙偏財,與月令食神形成食神生財、財生官之連續相生。地支相害乃支中暗作用,天干流通不因害而阻斷。
常見誤區
常見誤區段一種流行認識將六害與六沖相提並論,以為二者輕重無別。 然而沖為對射,氣激而速;害為凌戰,勢緩而深。古籍分判甚嚴,六害雖可致相殘相忌,其力度與形態均異於沖,不可混同。另有一說認為六害是獨立的配對法則,無關乎沖合之局。《三命通會·論六害》推源溯流,指出六害皆生於合:某支畏某支之沖,恰有第三支前來合住沖支,遂使原畏沖之支與該第三支相害。如丑畏未沖,而未為午合,故丑午相害。如此六組皆由沖合互動而成,非別生一支系。且實際推原時,尚須端視四支排列之親疏遠近,方可論害之應否。尚有一誤會,以為本站藏籍未載六害專題。此見已為《三命通會》卷二所破:該書特立《三命通會·論六害》專篇,本條目闡述即循此篇之義,足證其說不確。
古籍引文
以下引文摘自《三命通會·論六害》。是篇首敘六害本於地支六合相生相成之理,繼則依子未、丑午、寅巳、卯辰、申亥、酉戌之序分立六害之名目,本次引錄遵其原次。
「因晝夜陰陽之氣感而六合。因六合而生六害,因六害而忌晝夜陰陽之氣。」——《三命通會·論六害》
「六害者,十二支凌戰之辰也。」——《三命通會·論六害》
「子未直上穿心,與沖合恩未結而仇巳生,乃曰害。」——《三命通會·論六害》
「如子生人畏午沖,而未卻去合午;丑畏未沖,而午卻去合未;寅畏申沖,而巳合申;卯畏酉沖,而辰合酉;申畏寅沖,而亥合寅。」——《三命通會·論六害》
相關術語
本文引用古籍
- 《三命通会·论六害》
- 《三命通会》
文中查法與對照表依本站排盤引擎一致規則生成;引文均經原書目錄或全文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