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簽「世間萬物各有主」:一粒一毫君莫取
下下典故:江東得道
籤詩原文
世間萬物各有主一粒一毫君莫取英雄豪傑自天生也須步步循規矩
另一版本作:世間萬物皆有主 一粒一毫君莫取 英雄豪傑自天生 也須步步循規矩(兩個刊本相差 1 字)
兩個刊本差在這 1 個字
- 間萬物各/皆有主一
左為《關聖帝君靈籤》(清刊本),右為《護國嘉濟江東王靈籤》(正統道藏)。本站只記錄兩本的異文,不判斷哪一本為是——兩個刊本在此處不同,這本身就是事實。
這首簽在說什麼
第二十七簽的四句是一條完整的規誡,而且是一百首裡說得最直白的一支。
世間萬物各有其主,一粒一毫你都不要取;英雄豪傑是天生的,也一樣要步步遵循規矩。
典故是江東得道。刊本標下下,解曰作「只宜守分,不可妄為」,並把風險指得很具體:「不可以強凌弱,以富壓貧,稍涉欺凌,反成災害。」
逐句白話
世間萬物各有主
世間萬物各自都有它的主人。第一句立的是所有權的界線。
一粒一毫君莫取
一粒一毫,你都不要去取。程度推到最小的單位,語氣是禁令。
英雄豪傑自天生
英雄豪傑本是天生的。第三句像是讓步,其實是鋪墊。
也須步步循規矩
也一樣要一步一步遵循規矩。讓步在這一句被收回——天生也不例外。
分類看法
問功名:與君無緣
聖意作「名與利。聽天推」,分類斷語作「富貴命也,功名如此,君與無緣,速改行去」。
措辭很硬。但請注意聖意的「聽天推」與分類斷語的「速改行去」並不完全同調——一個是交給時間,一個是要求動作。
問錢財:由小富致陶朱
分類斷語作「不必急也,步步為營,必由小富,致陶朱利」。
這是這支簽最正面的一項,而且與詩的第四句「步步循規矩」用詞幾乎相同。陶朱指范蠡,古代富商的代稱。
問婚姻:一時之興
分類斷語作「一見即合,為一時興,久而淡之,如同路人」。
與第十四簽「一見佳人便喜歡」的判斷結構相同——開頭成立,時間拉長之後不成立。
問疾病與官司
聖意作「訟莫興」「病審醫」,解曰作「訟必和」「病宜禳方可」,分類斷語作「突而發作,今日醫技,救爾一命,謝天地耶」。
「病審醫」的意思是慎重選擇診治,與第十八簽的「擇華陀醫」同義。就醫請以專業意見為準。
容易誤讀的地方
這支簽的下下,落在「取」這個動作上,不落在處境上。
它沒有描述任何困境——沒有病、沒有訟、沒有落空。四句從頭到尾在講一件事:不屬於你的東西不要拿。解曰把後果說得很清楚:「稍涉欺凌,反成災害。」
換句話說,這一支的凶是有條件的:守分則無事,妄為則成災。這與第四簽(時運已衰)、第二十三簽(榮華已過)那類描述性的下下籤不同——它給的是一個由自己決定的分岔,而不是一個已經落定的局面。
傳統註解原文
以下為刊本原文,非本站撰寫。用字與斷句依原刊。原刊中有個別字漫漶不清,轉錄時以 ■ 標出,本站照錄未作補字。
聖意
訟莫興。病審醫。名與利。聽天推。 婚未定。行人遲。凡作事。安分宜。 ■ 訟莫興。審醫病。名與利。付之命。 行人遲。婚未定。凡百事。且安分。
解曰
此籤只宜守分。不可妄為。 若要謀事。不可以強凌弱。以富壓貧。稍涉欺凌。反成災害。 訟必和。名利有。財難求。行人有阻。病宜禳方可。婚不宜也。
東坡解
富貴分定。切莫強求。若或妄取。必有後憂。 且宜守舊。更勉進修。心行平等。自獲天佑。 勉■務 佑■庥
碧仙註
守分方可遇。欺凌必反災。 妄為難自保。依理福田來。 守■本
釋義
名利近。不可得遠大。難(成)就。言萬物各有所主。 戒占者不可以強凌弱。且富貴貧賤。自有分定。 若妄為損其德行。安望名利之遠大哉。 此籤大抵。當循規矩。自獲大祐。病者弗藥而自癒也。
刊本夾註:成 · 讖本作織
刊本分類斷語
| 功名 | 富貴命也 功名如此 君與無緣 速改行去 |
|---|---|
| 六甲 | 財子壽三 皆歸天數 無人預測 守之修之 |
| 求財 | 不必急也 步步為營 必由小富 致陶朱利 |
| 婚姻 | 一見即合 為一時興 久而淡之 如同路人 |
| 農牧 | 全世之況 恐慌經濟 不是君誤 忍耐等待 |
| 失物 | 已去不回 甚為明顯 不必費神 重置可也 |
| 生意 | 蠅頭小利 亦為生活 不宜輕視 小勤致富 |
| 丁口 | 目前稀少 年年見旺 必須謀合 維護家譽 |
| 出行 | 千萬不可 災厄居多 守之在鄉 安心可過 |
| 疾病 | 突而發作 今日醫技 救爾一命 謝天地耶 |
| 官司 | 此訟恐難 素之為人 是勝訴鍵 多修身也 |
| 時運 | 今為低迷 宜守舊耶 不宜妄取 害人害己 |
籤詩與註解原文出自公有領域刊本,經兩個獨立版本比對;白話解讀由本站撰寫。本站不提供抽籤功能,本頁是給已經求得簽號的人查閱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