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暖論
《滴天髓》第 11 節 · 京圖 撰 · 劉基 原注 · 356 字
原文
天道有寒暖,發育萬物,人道得之,不可過也。
陰支為寒,陽支為暖,金水為寒,木火為暖,得氣之寒,遇暖而發,得氣之暖,遇寒而成,寒之甚,暖之至,內有一二成象,必無好處,若五行陽遇子月,則一陽後萬物懷胎,陽乘陽位,可東可西,陰逄午月,則一陰後,萬物收藏,陰乘陰位,可南可北。 地道有燥濕,生成品彙,人道得之,不可偏也。
過於濕者,滯而無成,過於燥者,烈而有禍,水有金生,遇寒土而愈濕,火有木生,遇暖土而愈燥,皆偏枯也,木火而成其燥者,言木火傷官要濕也,土水而成其濕者,言金水傷官要燥也,間有火土而宜燥者,用土而後用火,金燥而宜濕者,用金而後用水。
月令論 月令提綱,譬之宅也,人元用事之神,宅之向也,不可以不卜。
令星,乃命之至要,宜氣象得令者吉,喜神得令者吉,故如人之家宅,支藏之人元,如寅中戊土丙火甲木,辨其孰為用事,則可以取格,可以取用,故如宅之向也。(如寅月生人,立春後七日前,皆值戊土用事,八日後十四日前,丙火用事,十五日後,甲木用事,知此則可以取格,可以取用矣)。
本站導讀
本段由“寒暖”“燥溼”“月令”三部分構成。寒暖部分以陰陽支與五行屬性論寒暖,指出得寒遇暖則發、得暖遇寒則成,寒暖過甚則不宜,並舉子月一陽、午月一陰說明陰陽進退需權衡。燥溼部分論土與水火關係,過溼則滯而無成,過燥則烈而有禍,並以木火傷官宜溼、金水傷官宜燥等為例,說明調候不可偏枯。月令部分以住宅為喻,稱月令為提綱,支藏人元為宅之向,必須分辨何者用事,方能取格取用;並以寅月戊土、丙火、甲木先後用事為例說明人元分野。三部分都強調環境與節令對命局的制約作用,與全書重視月令、調候、取格的思路一致,為後文生時、源流等討論作鋪墊。
原文按所註底本錄入,不作改寫;導讀是本站的理解,屬於一家之言,歷代注家讀法不一。書中論及格局、用神的判斷,是對命理原理的說明,不是對讀者個人命盤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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