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申冲
yín shēn chōng · Yin-Shen Clash
寅申沖指地支寅與申相沖,為地支六沖之一。地支六沖基於七位相沖之理,寅申相距七位,故成沖。寅居東北,為木之臨官、火之長生,藏甲丙戊;申居西南,為金之臨官、水之長生,藏庚壬戊。寅申相沖則甲庚互戰、丙壬相擊,兼之戊土燥溼相混,五行雜氣紛爭。寅申俱為四生之支,長生之氣清勁,受沖則激盪尤烈,故四生之沖往往主突變劇動,為六沖中動變最顯之一對。《三命通會·論衝擊》以相沖者為十二支戰擊之神,此組即屬四生之沖。其篇內詳論七位取沖之數,本文並載其義以明沖合之要。
Deep Oracle 學術組 · 2026-08-09 · 約 7 分鐘
七位取沖
六沖何以如此配對,《三命通會·論衝擊》從數理角度予以解釋。該篇提出,十二支取七位為沖,與天干取七位為煞同義。十二支循環相生,自某支起數,歷六位而至合,如子至丑為六,故子丑合;歷七位而至沖,如子至午為七,故子午沖。其論證以子午及天干甲庚為範例:地支自子數至午,子為一,午恰為七;天干自甲數至庚,甲為一,庚亦為七,故甲庚乃七煞。該篇併發揮其理:數至六即構成陰陽相配之合,過六至七則氣機過亢而生衝擊,因此相沖之支被視為戰擊之神。寅與申在十二支序列中,無論順數逆推,皆相距七位,是以寅申歸於六沖。七位之數,既過六合之界,則同氣不得相求,反成敵對,此即地支六沖的數術依據。
所屬之類
寅與申同居四生之位,為五行長生所寄。寅為火土長生,申為水土長生,二者俱屬陽支,其氣方生而未盛,故相沖之勢與四正、四庫有別。《三命通會·論衝擊》將寅申巳亥歸為一類,認為此四支之沖若配合得宜,反能構成大格,不可視同尋常衝擊。其取義基於四生之沖內含生髮之機,非徒以克戰論。該篇更細分沖處相生與沖處相剋兩途:如辛巳金見癸亥水,金水相生,為沖處相生;如壬申金見庚寅木,金木相戰,為沖處相剋。二者吉凶迥異,全在納音五行之生克關係而定。此外,該篇另立同類相沖之說,舉甲子見甲午、己卯見己酉為例,天干相同而地支相沖,其象專主本氣之動盪,與異類相沖之理路不同。可見寅申之沖並非一概而論,須結合納音與同類與否細辨其義。
作用與化解
地支相沖,在八字中原非吉象。《子平真詮·論刑沖會合解法》明言,支中刑沖俱非美事,惟三合、六合可以解之。其解法在於以另一地支將相沖之支牽合或收攏入局,使彼此不得正面攻擊。例如寅申相沖,若得亥水與寅合,或得巳火與申合,則沖勢減緩。該篇稱此為使當事之支被牽走或收進局中,不復相攻。又《三命通會·論六害》推六害之源,謂六害由六合而來:所畏之沖支被別支合去,則轉而構成相害。如寅畏申沖,而亥能合寅,申畏寅沖,而巳能合申;若亥水合去寅木,則申金無沖,卻與已合之寅形成寅巳相害,此即與本組寅申沖連帶發生之害。相沖之輕重,亦與兩支在四柱中的位置遠近密切相關。鄰柱相沖,力重而急;隔柱相沖,力緩而輕;遙沖則徒有相沖之名,多作微擾論。此等遠近之辨,為常法中裁量衝力之要則。
命例
示例命造(公历1976年2月14日2时,女命,本站引擎排盘):
| 年柱 | 月柱 | 日柱 | 时柱 | |
|---|---|---|---|---|
| 天干 | 丙(比肩) | 庚(偏财) | 丙(日主) | 己(伤官) |
| 地支 | 辰 | 寅 | 申 | 丑 |
| 藏干 | 戊(食神) 乙(正印) 癸(正官) | 甲(偏印) 丙(比肩) 戊(食神) | 庚(偏财) 壬(七杀) 戊(食神) | 己(伤官) 癸(正官) 辛(正财) |
格局:偏印格 · 旺衰:偏弱(引擎判定)
四柱為丙辰、庚寅、丙申、己丑。該造地支之中,月支寅與日支申並見而緊鄰,構成寅申相沖。寅申二支居於相鄰柱位,是為緊沖,其性劇烈,甚於隔位之沖。月令為寅,寅中藏甲木、丙火、戊土,以本氣甲木取格,甲木為日主丙火之偏印,故格局定為偏印格。寅為初春生髮之木,當令而旺,申為孟秋肅殺之金,內藏庚金、壬水、戊土,以庚金為主導。寅申一沖,金木交戰,藏干均有損動,月令根基受撼,多主體用易生變數。日柱丙申自坐偏財與七殺,月干庚金偏財透出,與日支申中庚金呼應,沖起寅中甲木,甲木不透則偏印虛浮,全局意向則需詳查配合。
常見誤區
世俗多持見沖即凶之論,以為地支相沖必然招致禍患。 實則《三命通會·論衝擊》既言相沖大概為凶,又舉為福之甚者,指明當分沖處相生與沖處相剋。如寅申沖,金木雖戰而互有生助,若全局配合得宜,可主奮發;卯酉沖則純金克木,多顯破敗。沖之成立與輕重,繫於兩支所處柱位遠近及全局配置,緊貼之衝力專,隔位則緩,局中有合可解,歲運推移亦令應期變化,固不可執一而論。
另有一說,以為六沖各組性質等同。 此論忽略了四生沖、四旺沖與四庫沖在取義上的根本區別。四生沖因含長生之氣,主變動而含新機;四旺沖為帝旺純氣激盪,多應突發事端;四庫沖乃墓庫開合,關乎得失與潛藏。古籍對各類型分別立說,如《三命通會》等文獻對不同沖象的闡釋各有側重,其理據不可混為一談。
亦常見以六沖配對出自約定俗成的看法。 《三命通會·論衝擊》以七位取沖解之,謂地支自本位數起第七位即為對沖,如寅順數至申恰為七位,間隔六支,與天干隔七位相剋而為七煞的法則一致。此種七煞相沖的原理表明,六沖並非偶然的固定搭配,而是干支系統數理推演的必然結果。
古籍引文
下文徵引兩條。一條取自《三命通會·論衝擊》,闡述以七位定相沖的機理;另一條取自《子平真詮·論墓庫刑沖之說》,分辨四墓之沖與四正之沖的不同。排列即依此序。
「地支取七位為沖,猶天干取七位為煞之義。」——《三命通會·論衝擊》
「如子午對沖,子至午七數,甲逢庚為煞,甲至庚七數。」——《三命通會·論衝擊》
「數中六則合,七則過,故相沖擊為煞也。」——《三命通會·論衝擊》
「卻不知子午卯酉之類,二者相仇,乃沖剋之沖,而四墓土自為沖,乃衝動之沖,非沖剋之沖也。」——《子平真詮·論墓庫刑沖之說》
相關術語
地支六沖 · 地支六合 · 六害 · 三刑 · 三合 · 刑沖合害 · 地支 · 五行 · 丑未沖 · 辰戌沖 · 巳亥沖 · 日主強弱
本文引用古籍
- 《三命通会·论冲击》
- 《子平真诠·论刑冲会合解法》
- 《三命通会·论六害》
- 《三命通会》
- 《子平真诠·论墓库刑冲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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