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十干配合性情
《子平真诠》第 4 节 · 沈孝瞻 · 447 字
原文
合化之义,以十干阴阳相配而成。河图之数,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十,先天之道也。故始于太阴之水,而终于冲气之土,以气而语其生之序也。盖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阴阳老少,而后冲气,故生以土。终之既有五行,则万物又生于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质焉,故以土先之。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则化为土;土则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此十干合化之义也。
其性情何也?盖既有配合,必有向背。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而官非其官;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甲用己财,己与别位之甲作合,而财非其财。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财,被月合去,而日主之甲乙无分;年甲月己,月上之财,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乙不与是也。甲用丙食与辛作合,而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无用者也。
又如甲逢庚为煞,与乙作合,而煞不攻身;甲逢乙为劫财,甲逢丁为伤,与壬作合,而丁不为伤官;甲逢壬为枭,与丁作合,而壬不夺食。此四忌神因合化吉者也。
盖有所合则有所忌,逢吉不为吉,逢凶不为凶。即以六亲言之,如男以财为妻,而被别干合去,财妻岂能亲其夫乎?女以官为夫,而被他干合去,官夫岂能爱其妻乎?此谓配合之性情,因向背而殊也。
本站导读
本篇讲解天干相合及其对十神关系的影响。“合化”源于十干阴阳相配与河图数理,作者认为甲己合土、乙庚合金、丙辛合水、丁壬合木、戊癸合火,是依五行相生次序排列而成。这种相合不仅是天干之间的固定组合,还会在实际命局中改变原有十神的性质。文中以甲木日主为例,说明甲以辛金为官,若透出丙火与辛相合,则官星失去原本作用;甲以癸水为印,若戊土来合,则印星不为印;甲以己土为财,若己被别干甲木合去,则财星不为日主所用。同样,甲木遇到庚金七煞,若乙木来合,则煞不攻身;甲木的伤官、枭神等忌神,也可能因合而减轻。作者最后以男命财星、女命官星被合去,说明配合中的向背会影响六亲关系。本篇为后文分析天干组合与格局变化提供了理论准备。
原文按所注底本录入,不作改写;导读是本站的理解,属于一家之言,历代注家读法不一。书中论及格局、用神的判断,是对命理原理的说明,不是对读者个人命盘的结论。
本节涉及的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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