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局论

《滴天髓》第 5 节 · 京图 撰 · 刘基 原注 · 654 字

原文

财官印绶分偏正,兼论食伤格局定。

自形象方局之外而格为最,格之真者,月支之神,透于天干也,(格局看月支要紧)以散乱之天干,而寻其得所附于提纲者,非格也,自偏正官财食伤印八格之外,若曲直等格皆为格,而以刑冲破害论者,亦不可言格也。 影响遥系既为虚,杂气财官不可拘。

飞天合禄之类,固为影响遥系,而非格矣,如四季月生人,只当取土为格,不可言杂气财官,戊己日生于四季,当看人元透出天干者取格,不可概以杂气论之,至于建禄阳刃,亦当看月令透于天干者取格,若不合形象方局,又无格可言,只取用神,用神又无取,只得轻轻泛泛,看其大势,以皮面上断穷通,不可执其格也。

(用神无取,便非好命,然亦有穷通。) 官煞相混来问我,有可有不可。

煞,即官也。同流同止,可混也。官非煞也,各立门庭,不可混也,煞重矣,官从之,非混也。

官轻矣,煞助之,即混也。劫财与比肩双至者,煞可使官混也,一煞而遇食伤者,官助之,非混煞也,势在于官,官有根,杀之情依乎官,依官之煞,岁助之而混官可不也,势在于煞,煞有根,官之情依乎煞,依煞之官,岁忌之而混煞不可也,岁官露煞,干神助官,合官留煞,皆成煞气,不可使官混也,岁煞露官,干神助官,合煞留官,皆成官象,不可使煞混也。 伤官见官果难辨,可见不可见。

身弱而伤官旺者,见印而可见官,官以生印,印以扶身也,身旺而伤官旺者,见财而可见官,以财生官,且以财泄伤也,伤官旺,财神轻,有比劫而可见官,(官以制劫)日主旺,伤官轻,无印绶而可见官,(伤轻不能害官,无印则官不能印克伤。)伤官旺而无财,一遇官而有祸,(官必遇害)。

伤官旺而身弱,一见官而有祸,(官能克身)。伤官弱而见印,一见官而有祸,(助印克伤)。大抵伤官有财,皆可见官,伤官无财,皆不可见官,又要看身强身弱,不必分金木水火土也,又日伤官用印,无财不宜见财,(身弱用印,见财破印)。伤用财,无印不宜见印,(身旺用财,见印则克伤,战财)。须详辨之。

本站导读

本节原文讨论格局的取法与分辨。首句提出财、官、印绶分偏正,并兼论食神伤官以定格局。文中说明真格以月支提纲之神透于天干为准;散乱天干仅附于提纲而不透者不算成格。除偏正官、财、食、伤、印八格之外,曲直等形象方局之格另作一类,而受刑冲破害者不可言格。后半部分专论官煞相混与伤官见官的条件,指出官煞同流同止时可混,各立门庭时不可混;伤官是否可见官,需结合身强弱、财印有无等情形分别看待。本节涉及月令、提纲、透干、八格、形象方局、杂气财官、建禄阳刃、官煞相混、伤官见官等概念。它与前文论形象方局相衔接,又为后文体用、岁运的讨论提供格局判断基础。

原文按所注底本录入,不作改写;导读是本站的理解,属于一家之言,历代注家读法不一。书中论及格局、用神的判断,是对命理原理的说明,不是对读者个人命盘的结论。

本节涉及的术语

以下术语在本节原文中出现,链接到本站的解释。原文使用这些词的方式未必与今日通行的用法一致。

底本: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BB%B4%E5%A4%A9%E9%AB%93 · wikisource/滴天髓_06.txt · sha 0111dd510b5108be

把这一节放到自己的八字上看

先排出自己的四柱,再回来对照书中所论的日干与月令。

格局论|滴天髓原文与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