趨避章第四十
《增刪卜易》第 63 節 · 野鶴老人 著 · 李文輝 增刪 · 906 字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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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作易,原令人趋吉避凶,若使吉不可趋,凶不可避,圣人作之何益?世人卜之何用?或曰:年炎月晦,可以避之,死生如何能避?余曰:安于正寝者,虽有可避之方,亦不须避。康节先生临终呼弟子沐浴更衣,群弟子哭曰:先生何不忌神避杀,以乐天年,先生曰不怕二程夫子笑,要作神仙不甚难。故曰:可避也。若占得死于水者,莫近河旁,死于刑者,不可违条犯法,未有不化凶而为吉。 也曾于汉口卯月丙寅日占索债得否得益之中孚 兄弟卯木′应 兄弟卯木′ 子孙巳火′ 子孙巳火′ 妻财未土″ 妻财未土″世 妻财辰土″世 妻财丑土″ 兄弟寅木″ 动 兄弟卯木′ 父母子水′ 子孙巳火′应 此人欲渡江索债,因屡取不得,欲与之厮闹,问得财否?成非否?余见此卦,本日日辰动化进神克世,因世爻落空,辰时出空,被日月动爻之克,必有危亡之祸,留之早膳,过此时辰去亦不迟,彼必欲去,余苦留之,饭后去到江傍,忽而跑回,向余拜谢活命之恩。余曰:此其何故?彼曰:今早四只大船横渡,行至江心,忽起暴风,尽覆没。此时尸满长江,若不蒙君苦留,已在江中矣。余曰:依数全无救星,定是兄之德行,我有何功,此非谓之避之则吉也? 最忌官鬼持世。凡占防患克世者,皆不为吉,独鬼爻克世更凶,火鬼须防火炎,木鬼须防木窖,水鬼克世沉溺之忧,土鬼伤身岩樯之厄,金鬼剑刀斧锹。玄武戾充盗贼兵戈。蛇雀官非兼防火厄,勾陈田土又系牢狱,青龙虽是吉神,克世亦为凶象,或因酒危亡身,间有喜中起祸。 既以五行六神而定,再以八卦参之,乾兑为寺,又属金形,坎兑以水为灾,离以火,震有舟车,巽防妇女之奸,坤艮郊野山林,又为老妇妖童之惑,诸类多门,在人通变。
如丑月戊子日占梦得益之中孚卦 兄弟卯木′应 兄弟卯木′ 子孙巳火′ 子孙巳火′ 妻财未土″ 妻财未土″世 妻财辰土″世 妻财丑土″ 兄弟寅木″ 动 兄弟卯木′ 父母子水′ 子孙巳火′应 此人因梦一身之血,入河洗之。余曰:血乃财也,洗去者,破财之兆也。今占得此卦,元武发动化进神,克世克财不独劫财,远防身遭木害,巽宫属木,又系木动克世,木害须防。彼曰:何以避之?余曰:世与木爻皆在内卦,出外可避,巽为少女,勿贪幼妇。彼曰:应在何时?余曰:交春可以避之。彼曰:年岁逼如何远去?不意果于正月亥日宿于妾房,被贼明火入室,席卷一空,身受木器所伤,若不宿于少妇之室,或者扒墙而出,未必受其伤。 独宜福德随身。 占梦兆 占漂洋过江 占愈险偷关 占防瘟疫 占防病 占误食毒物 占远领火起 占防伊害 占避难 占贼盗生发 占孤身夜行 占宿店朝 占入山 占仇人讹诈 占已定大罪 占入不毛 大凡一切忧疑、惊恐、防灾、防患者,皆宜子孙持世,或福神动于卦中。古法曰:但得子孙乘旺动,飞殃横祸化为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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