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占修補吉凶章第一百二十九
《增刪卜易》第 114 節 · 野鶴老人 著 · 李文輝 增刪 · 463 字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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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孙持世,子孙动摇,修之则吉。既问修补之吉凶,则认世爻为用,子孙持世,子孙发动,修之必获清安。宜鬼世父爻空,迁则获福。鬼克世,我必有害,父空破墓绝再被日月动爻伤克者,乃因伤者重,培补亦无益矣,当宜迁之。觉子曰:古以迁茔之说,谓父母之墓受伤,儿孙一体之感,致生灾祸,理之有也。迁茔改葬不得不行,观世人富者不贵,改祖墓以求荣,有子不富迁父冢以求富,将父母之遗体为市井之贷利,不意天理难容,身之未荣家产荡尽,财之未发绝减儿孙。余之见者不可胜数,附此戒之。
新亡附葬祖茔章第一百三十 六冲变冲,卦变绝克,父母受伤,内外反吟,且宜他葬。世爻受克随墓助伤,世动化克化鬼,附葬不宜。父母兄弟妻儿动而化鬼化克,俱有刑冲伤重,惟喜世及六亲不逢变克,随卦静六合,必得存亡之安。 如子月丙申日占以父柩附葬祖苗得复之坤卦 子孙酉金″ 子孙酉金″世 妻财亥水″ 妻财亥水″ 兄弟丑土″应 兄弟丑土″ 兄弟辰土″ 官鬼卯木″应 官鬼寅木″ 父母巳火″ 妻财子水′世 动 兄弟未土″ 断曰:世爻被克,不宜附葬之。后仍附葬。数月后不断曰:腰疼欲死,欲迁其坟。余曰:坟不必迁,卦中世爻被克,幸而旺相,土来克水,命道安土神则吉,果於安坟而愈。余曰:目下虽不迁改,终有迁改。彼曰:何也?余曰:化六冲不久之象。果於子年死母,起此冢合葬於他处也。 增删卜易卷之四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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