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甲乙
《五行精紀》第 12 節 · 廖中 · 611 字
原文
【滋陰福元】 木逢癸亥正長生,蔭益根元必大亨,更有金臨西北位,定主清華祿自存。 木生在亥,就其位得癸亥之水滋養,生中逢生,最為喜會,更得西北,帶金生出水來轉旺,健源深遠,福祿崇峻。 【變鬼為官】 木人最怕遇壬申,若逢癸酉福增新,但得水臨西北地,返作清華顯赫人。 壬申癸酉乃劍鋒金,乘臨官旺地剋木,甲乙最怕之,若亥子上見水神化藏金毒,金雖承天將之利,終不能害木,大抵福欲乘之,鬼欲制之,然後可觀。 【破禍成福】 木逢辛亥不長生,不逢火制祿難存,火神與木俱繁盛,何慮功名事不成。 木生在亥,卻於生處逢金,謂之生地見鬼,得火救之,金不敢用事,木乃出焉。此謂通變,自有輕重,五行須明勝負,不可一途取軌,火木繁盛,金自銷爍,雖是辛亥作禍,得火與木繁盛,始有生殺,若非辛亥見火木繁多俱壯,又不便也。 【鬼氣臨官】 木人怕見火神興,無水相臨主禍迎,更被金來加局內,一生艱險不安寧。 木人火盛則灰飛煙滅,得水可製火,苟不見水,又加從革金局,其神銳利,甲乙之木,窘氣可知。
論丙丁 【根源渾厚】 火人日月時遭水,須逢曲直乙為乾,若得炎宮納音金,定知食祿至清官。 火人月、日、時帶水神,則火無發露,若亥卯未上乾頭帶陰木,水卻又來生木,木又生火,火生不絕,火神得地,更若寅午戌上納音見金,又來剋木,木神受制,生出火官,五行脫體還元,乃高上之福。 【兌官生鬼】 火神敗地莫逢金,見水加來愈不禁,不見傷殘幷夭折,定須受病肺連心。 敗地本自衰微,逢水則金不能為財,而與水為鬼,論曰:火至敗地,見金則生出水來,火力既不能勝,安得不傷殘也。 【屯蹇多災】 眾火須防水在寅,平生迍坎諦勞神,資財必定難充溢,盛德高風處處新。 火神稍眾於生地,卻見水,如甲寅之類,何以堪然。火神既多,須得少木資之,則有不窮之眾稍多,於此終為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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