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許越成
《古文觀止》第 26 節 · 吳楚材 · 吳調侯 編 · 377 字
原文
吳王夫差,敗越于夫椒,報檇李也。遂入越。越子以甲楯五千,保于會稽。使大夫種因吳太宰嚭,以行成。吳子將許之。
伍員曰:「不可。臣聞之:『樹德莫如滋,去疾莫如盡。』昔有過澆殺斟灌以伐斟鄩,滅夏后相。后緡方娠,逃出自竇,歸于有仍,生少康焉。爲仍牧正,惎澆能戒之,澆使椒求之,逃奔有虞,爲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諸綸,有田一成,有衆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謀,以收夏衆,撫其官職。使女艾諜澆,使季杼誘豷。遂滅過,戈,復禹之績。祀夏配天,不失舊物。今吳不如過,而越大於少康。或將豐之,不亦難乎!句踐能親而務施,施不失人,親不棄勞,與我同壤,而世爲仇讎,於是乎克而弗取,將又存之,違天而長寇讎。後雖悔之,不可食已。姬之衰也,日可俟也。介在蠻夷,而長寇讎,以是求伯,必不行矣。」
弗聽。退而告人曰:「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訓,二十年之外,吳其爲沼乎!」
寫少康詳,寫勾踐略,而寫少康,正是寫勾踐處。此古文以賓作主法也。後分三段,發明不可二字之義,最爲曲折詳盡。曾不覺悟,卒許越成,不得已退而告人,說到吳其爲沼,真感憤無聊,聲斷氣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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