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易林补遗应为他人之谬

《卜筮正宗》第 23 節 · 王洪緒 輯 · 602 字

原文

凡占交疏之常人,当以应爻为他人,以应爻为用神也.若异姓兄弟或父叔之友,子孙之友,必分别称呼老幼取用用神也.不可概曰我占他人以应爻为用神,予因张果元不论父友、子友皆以应爻为用神,甚至奴仆、妻婢、弟兄、父母叔伯、邻长概曰我代他占皆以应为用神. 今据张星元作妻妾、奴仆去留章云:以财为主,应象为凭. 疾病章元:代卜他人看应爻,若临月破最难逃,遇冲,遇克身难救;逄旺,逄生,病必消.生应原神宜发动,克他忌象怕重交,卦身有气还虽吉,应位逄官祸必招. 又斗殴争竞章云:以世应为主,生克为凭.假如子侄与人斗殴争竞,惟恐受亏,故云.岂可不看子孙爻生克,竟以世爻为主,生克世应为凭乎. 又有词讼章云以官爻为主,父母爻为凭,文词相诉至公庭,须看官爻父母兴,倘然官父二爻动来克我,还是以官父二爻动说有主有凭是吉乎,还是克害我者是凶乎.今之术家凡遇代占,则不论尊卑概以应爻为用,凡为词讼,独用官爻,总不论用神生克制化,予不得不辨之.

辟易林补遗月破旬空之谬 凡卦中月破之爻发动旺相或遇动爻生合,日神生合或化回头生合,不过在月内不能为吉凶,出月值日合补亦能吉能凶.张星元言月破无可解,概以凶推. 凡卦中旬空之爻,或旺相安静,休囚发动,日辰生合,冲之或变出者或伏而有提拔者,屡试屡验,应在出旬. 不意张果元言旬空之爻,犹如卦中无此一爻也,惟月建临之则曰月建不作旬空,日辰不为月破,致为后一见月破无可解救,一见旬空没有此爻. 又曰月建不作旬空,曰全空,半空.凡阳日遇阳爻,阴日遇阴爻,皆作全空.阳日遇阴爻,阴日遇阳爻,皆作半空.试问如人占病或得全空者,固知其必死,倘得半空者,还是病人死一半,活一半耶.其谬极至此,不得不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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