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正官

《子平真诠》第 24 节 · 沈孝瞻 · 514 字

原文

官以克身,虽与七煞有别,终受彼制,何以切忌刑冲破害,尊之若是乎?岂知人生天地间,必无矫焉自尊之理,虽贵极天子,亦有天祖临之。

正官者分所当尊,如在国有君,在家有亲,刑冲破害,以下犯上,乌乎可乎?

以刑冲破害为忌,则以生之护之为喜矣。存其喜而去其忌则贵,而贵之中又有高低者,何也?以财印并透者论之,两不相碍,其贵也大。如薛相公命,甲申、壬申、乙⺒,戊寅,壬印戊财,以乙隔之,水与土不相碍,故为大贵。若壬戌、丁未、戊甲、乙卯,杂气正官,透干会支,最为贵格,而壬财丁印,二者相合,仍以孤官无辅论,所以不上七品。

若财印不以两用,则单用印不若单用财,以印能护官,亦能泄官,而财生官也。若化官为印而透财,则又为甚秀,大贵之格也。如金状元命,乙卯、丁亥、丁未、庚戌,此并用财印,无伤官而不杂煞,所谓去其忌而存其喜者也。

然而遇伤在于佩印,混煞贵乎取清。如宣参国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官透干用清,支会水局,两辛解之,是遇伤而佩印也。

李参政命,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用酉官,庚金混杂,乙以合之,合煞留官,是杂煞而取清也。

至于官格透伤用印者,又忌⻅财,以财能去印,未能生官,而适以护伤故也。然亦有逢财而反大贵者,如范太傅命,丁丑、壬寅、己⺒、丙寅,支具⺒丑,会金伤官,丙丁解之,透壬岂非破格?却不知丙丁并透,用一而足,以丁合壬而财去,以丙制伤而官清,无情而愈有情。此正造化之妙,变幻无穷,焉得不贵?

至若地支刑冲,会合可解,已⻅前篇,不必再述,而以后诸格,亦不谈及矣。

本站导读

本节专论正官格,是全书从月令用神原则转向具体格局分析的首篇。作者先解释正官虽克身,但代表应当尊崇之理,因此最忌刑冲破害,喜有财印生护。随后讨论正官格高低层次:财印并透且不相碍者为大贵;财印相合则孤官无辅;单用印不如单用财,因为印能护官亦能泄官,财则直接生官;化官为印又透财可成秀贵。文中以薛相公等命例说明。此外还论及正官格遇伤官宜佩印,官杀混杂宜合煞留官;官格透伤用印时忌财,但若印星有力合去财星、制住伤官,也能保持格局清纯。最后指出地支刑冲会合可解,不再重复。本节为后续诸格确立了“存喜去忌、取清护官”的分析框架。

原文按所注底本录入,不作改写;导读是本站的理解,属于一家之言,历代注家读法不一。书中论及格局、用神的判断,是对命理原理的说明,不是对读者个人命盘的结论。

本节涉及的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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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一节放到自己的八字上看

先排出自己的四柱,再回来对照书中所论的日干与月令。

论正官|子平真诠原文与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