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章
《道德经》第 4 节 · 老子(李耳) · 326 字
原文
致虚极,守静笃。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 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 容乃公, 公乃全, 全乃天, 天乃道, 道乃久, 没身不殆。
十七章 太上,下知有之, 其次,亲而誉之, 其次,畏之, 其次,侮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十八章 大道废,有仁义; 智慧出,有大伪; 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十九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二十章 绝学无忧,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若何?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荒兮其未央哉﹗ 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 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 儽儽兮若无所归。 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 我愚人之心也哉﹗ 沌沌兮, 俗人昭昭, 我独昏昏。俗人察察, 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 飂兮若无止。 众人皆有以, 而我独顽似鄙。 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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