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周易本義》第 9 節 · 朱熹 · 948 字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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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易》书卦爻,具有天地之道,与之齐准。弥,如弥缝之弥,有终竟联合之意。纶,有选择条理之意。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此穷理之事。以者,圣人以《易》之书也。易者,阴阳而已。幽明、死生、鬼神,皆阴阳之变,天地之道也。天文,则有昼夜上下。地理,则有南北高深。原者,推之于前。反者,要之于后。阴精阳气,聚而成物,神之伸也。魂游魄降,散而为变,鬼之归也。 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 安土敦乎仁,故能爱。知,音智。乐,音洛。「知命」之知,如字。此圣人尽性之事也。天地之道,知仁而已。知周万物者,天也,道济天下者,地也。知且仁,则知而不过矣。旁行者,行权之知也。不流者,守正之仁也。既乐天理,而又知天命,故能无忧,而其知益深。随处皆安,而无一息之不仁,故能不忘其济物之心,而仁益笃。盖仁者,爱之理,爱者,仁之用。故其相为表里如此。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故神无方而《易》无体。此圣人至命之事也。范,如铸金之有模范。围,匡郭也。天地之化无穷,而圣人为之范围,不使过于中道,所谓裁成者也。通,犹兼也。昼夜,即幽明、生死、鬼神之谓。如此,然后可见至神之妙,无有方所;《易》之变化,无有形体也。 上第四章。此章言《易》道之大,圣人用之如此。
第五章 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迭运者,气也;其理则所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道具于阴而行乎阳。继,言其发也。善,谓化育之功,阳之事也。成,言其具也。性,谓物之所受,言物生则有性,而各具是道也,阴之事也。周子、程之子书,言之备矣。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知,音智。「不知」之知,如字。鲜,息浅反。仁阳知阴,各得是道之一隅,故随其所见而目为全体也。日用不知,则莫不饮食,鲜能知味者,又其每下者也,然亦莫不有是道焉。或曰:上章以知属乎天,仁属乎地,与此不同,何也?曰:彼以清浊言,此以动静言。显诸仁,藏诸用,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盛德大业,至矣哉。显,自内而外也。仁,谓造化之功,德之发也。藏,自外而内也。用,谓机缄之妙,业之本也。程子曰:「天地无心而成化,圣人有心而无为。」 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张子曰:「富有者,大而无外;日新者,久而无穷。」生生之谓易,阴生阳,阳生阴,其变无穷,理与书皆然也。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效,呈也。法,谓造化之详密而可见者。极数知来之谓占,通变之谓事,占,筮也,事之未定者,属乎阳也。事,行事也,占之已决者,属乎阴也。极数知来,所以通事之变。张忠定公言公事有阴阳,意盖如此。阴阳不测之谓神。张子曰,两在,故不测。 上第五章。此章言道之体用,不外乎阴阳。而其所以然者,则未尝倚于阴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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