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周易本義》第 12 節 · 朱熹 · 653 字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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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四者皆变化之道,神之所为者也。是以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向,无有远近幽深,遂知来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于此!向,许两反,古文响字。与,音预,下同。此尚辞、尚占之事,言人以蓍问《易》,求其卦爻之辞,而以之发言处事,则易受人之命而有以告之。如向之应声,以决其未来之吉凶也。以言,与「以言者尚其辞」之「以言」义同。命,则将筮而告蓍之语。《冠礼》「筮日宰自右赞命」是也。 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变,其孰能与于此?参,七南反。错,七各反。综,作弄反。此尚象之事,变则象之未定者也。参者,三数之也。伍 者,五数之也。既参以变,又伍以变,一先一后,更相考核,以审其多寡之实也。错者,交而互之,一左一右之谓也。综者,总而挈之,一低一昂之谓也。此亦皆谓揲蓍求卦之事。盖通三揲两手之策,以成阴、阳、老、少之画,究七、八、九、六之数,以定卦爻动静之象也。参伍、错综,皆古语,而参伍尤难晓。按《荀子》云:「窥敌制变,欲伍以参。」《韩非》曰:「省同异之言,以知朋党之分;偶参伍之验,以责陈言之实。」又曰:「参之以比物,伍之以合参。」《史记》曰:「必参而伍之。」又曰:「参伍不失。」《汉书》曰:「参伍其贾,以类相准。」此足以相发明矣。 《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于此?此四者,易之体所以立,而用所以行者也。易,指蓍卦。无思、无为,言其无心也。寂然者,感之体。感通者,寂之 用。人心之妙,其动静亦如此。 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几,音机。下同。研,犹审也。几,微也。所以极深者,至精也。所以研几者,至变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所以通志而成务者,神之所为也。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谓也。 上第十章。此章承上章之意,言《易》之用,有此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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