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相生章第十一
《增刪卜易》第 11 節 · 野鶴老人 著 · 李文輝 增刪 · 727 字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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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凡用神、元神宜于逢生,月建生、日建生,动爻生、动化回头生。 如卯月己卯日弟占兄已得重罪,叩问能救否。得复之震 子孙酉金″ 兄弟戌土″世 妻财亥水″ 子孙申金″ 兄弟丑土″应 动 父母午火′ 兄弟辰土″ 兄弟辰土″应 官鬼寅木″ 官鬼寅木″ 妻财子水′世 妻财子水′ 兄弟爻为用神,丑土兄动日月克之,,明现大罪难脱,幸得兄爻丑土化午火父母回头相生,断曰:速速行之。父母化兄爻相生为吉,后蒙恩免死。
五行相克章第十二 金克木 木克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 凡忌神、仇宜于逢克,月克、日克、动爻克用神、化回头克,此四者用神、元神俱逢一克,他处不见生扶者,则为凶兆。占吉事乐极生悲,占凶事须宜急急回避。 如卯月戊寅日占父官事已拟重罪得泽地萃卦变天火同人 父母未土″ 动 父母戌土′应 兄弟酉金′应 兄弟申金′ 子孙亥水′ 官鬼午火′ 妻财卯木″ 动 子孙亥水′世 官鬼巳火″世 父母丑土″ 父母未土″ 动 妻财卯木′ 外卦未土父母,卯月克之,内卦亥卯未合成木局又相克制,月克日刑全无助,果至重刑。 同日妹占兄官事同此一案亦拟重罪得天地否变天水讼 父母戌土′应 父母戌土′ 兄弟申金′ 兄弟申金′ 官鬼午火′ 官鬼午火′世 妻财卯木″世 官鬼午火″ 官鬼巳火″ 动 父母辰土′ 父母未土″ 妻财寅木″应 申金兄爻为用神,巳火鬼动,刑克申金,重罪定矣。幸喜辰日冲动戌土父母暗动生申,克处逢生,若有父母可以救之,后因父年八十,援例恩留免死。 圣人作易,令人趋吉避凶,未卜而不知者,是大数也,卜之而神不告,亦大数也,既已卜之,神己先之,明知故犯者,亦不可尽委之于数也、命也。
克处逢生章第十三 受此处之克,得他处之生,即为克处逢生。大凡用神、元神克少生多为吉。忌神者以克少生多为凶,所以忌神宜克不宜生也。 如辰月丙申日占弟癌症业已临危得既济卦变革卦 兄弟子水″应 官鬼未土″ 官鬼戌土′ 父母酉金′ 父母申金″ 动 兄弟亥水′世 兄弟亥水′世 兄弟亥水′ 官鬼丑土″ 官鬼丑土″ 子孙卯木′ 子孙卯木′应 断日:月建辰土虽克亥水,兄弟赖申日以生之,又得动爻相生,临危有救,果于本日酉时遇名医救活也,至巳亥日以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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