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风水不可妄加筑凿
《人子須知》第 154 節 · 徐善繼 · 徐善述 · 1033 字
原文
卜氏云:“土有余,当辟则辟;山不足,当培则培。”郭氏云:“目力之巧,工力之具,趋全避缺,增高益下。”蔡牧堂曰:“山川之融结在天,而山水之裁成在人。”固皆指地之有不足者,培之辟之,损高益卑,使适于中,尽其当然,不害其为自然者也。但万金之璧,必玉人而可琢;千金之裘,岂拙匠所能裁?多见毁瓦画墁,非徒无益,而又坏之,此不可不慎也。况又有务为观美者,或广筑墙垣,深开月池,高起牌坊,及为崇台望柱,砌路建亭等事,莫知禁忌。往往有以此尽其孝敬之心,而反自取祸败者,是又深可悯也。诚以阴阳二宅,居葬已久,切忌妄有筑凿。朱子曰:“祖墓之侧,数兴土功,亦能挻穴。一或误伤龙脉,发泄地气,立招凶祸。廖氏云:“来龙最忌妄穿凿,旺气必消铄。”又云:“后龙过脉忌穿凿,居民必萧索。”又云:“开池穿井多有忌,消详莫轻易。”又云:“茔前切忌妄增高,灾祸必难逃。”又云:“明堂里面要洁净,有物皆为病。时人不识妄安排,于内起亭台。栽花砌路供游赏,祸生如反掌。”凡此皆所以丁寕告诫,欲人知所慎也。兹故特述以告,明者当自谨耳。
论风水有夙缘 得地自有缘法定数,不可强求。观卫灵公沙邱之铭,滕公古圹之记,韦斋寂历之诗,季通乡谑之谶,可见自有天缘也。但人子送终,不敢不自尽其心,抑安有坐待之理哉!求而得之,即所谓缘也。惟不可强耳。 卫灵公薨,卜葬故墓,不吉。卜于沙邱而吉。掘之,得石椁,铭曰:“不冯其子,灵公夺而埋之。” 汉夏侯婴,以功封滕公。及死将葬,未及墓,引车马跪地不前。掘之,得石室,铭曰:“佳城郁郁,三千年见白日。吁嗟!滕公居此室!”因以葬焉。 宋韦斋先生诗有“杯酒闲谈寂厯中”之句。及文公改葬韦斋,屡迁不吉,最后得崇安之寂厯山。 蔡西山尝同友人刘文简二人闲步四顾。乡人善谑者嘲之曰:“蔡季通,蔡季通,出门指西又指东,山中既有王侯地,何不归家葬祖宗!”季通愀然曰:“山中具有王侯地,争奈不在我山中。”文简悯之曰:“使我山有地,即可以奉。”季通谢曰:“君山诚有美地!”刘果以山与之。葬后,季通以孙贵,赠太傅。子文正公沈,以子贵,赠太师,进崇安伯。孙文肃公杭拜相,果符王侯之职。鄱阳余方伯佑曰:“地理之验,无如蔡氏者。牧堂父子寿地得地,贤贵迭出,海内莫之与伦,孰谓好地不获见乎?彼不得者,贪大求全。不知大地有神所司,且多怪异,欠缺不齐。以贪高图大之心求全责备,安可得乎?明地学者,当知深省云。” 重刊人子须知资孝地理心学统宗卷七之上 江右山人徐善继述 同着 此一册辨证诸家星卦之非理者,以祛世俗之惑。夫自公刘兴豳,“既景乃冈”;卫文迁楚,“景山与京”;周公营洛,“揆之以日”,而阴阳之旨实肇厥端。惟数圣引而不发,叔世之下,莫窥涯涘。哲人若杨、曾、吴、廖、赖、董辈,又不世出,管天蠡海之徒,遂家置炉锤,人挟机轴,伪词诞说,纵横竞起。而星卦各出多门,不胜谬戾。无怪乎吾儒摈为外道而不屑究之耳。兹辑阴阳旨原,首以星卦、国音、宗庙等说之乱眞眩正者,逐款摭诸名家理论而辨明之,并以断验邪术诸弊,及通书神煞,详述其谬。复着宗旨一篇并三昧论,俾人子开卷即知阴阳正源,而不为旁蹊曲径所眩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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