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人披見文公

《古文觀止》第 11 節 · 吳楚材 · 吳調侯 編 · 517 字

原文

呂,郤 畏偪,將焚公宮而弒晉侯。 寺人披請見。 公使讓之。且辭焉。 曰:「蒲城之役, 君命一宿,女卽至。 其後余從狄君以田渭濱, 女爲 惠公來求殺余。命女三宿,女中宿至。 雖有君命,何其速也? 夫袪 猶在,女其行乎!」 對曰:「臣謂君之入也,其知之矣。若猶未也,又將及難。 君命無二,古之制也。 除君之惡,唯力是視。 蒲人狄人,余何有焉。 今君卽位,其無蒲狄乎。 齊桓公置射 鉤而使管仲相。 君若易之,何辱命焉? 行者甚衆,豈唯刑臣?」 公見之,以難告。

晉侯潛會秦伯于王城。 己丑晦,公宮火。瑕甥、 郤芮 不獲公,乃如河上,秦伯誘而殺之。

寺人披傾險反覆,誠無足道。然持機事告人,危言迫脅,說得毛骨俱悚,人自不得不從之,可謂閹人之雄。

介之推不言祿 晉侯賞從亡者。 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

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 惠,懷無親,外內棄之。 天未絕晉,必將有主。 主晉祀者,非君而誰? 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爲己力,不亦誣乎? 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爲己力乎? 下義其罪,上賞其奸;上下相蒙,難與處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懟?」 對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 且出怨言,不食其食。」 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 對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 用文之?是求顯也。」 其母曰:「能如是乎? 與汝偕隱。 遂隱而死。」

晉侯求之不獲,以緜上爲之田。 曰:「以志吾過,且旌善人。」

晉文反國之初,從行諸臣,駢首爭功,有市人之所不忍爲者。而介推獨超然衆紛之外,孰謂此時而有此人乎。是宜百世之後,聞其風者,猶咨嗟歎息不能已也。篇中三提其母,作三樣寫法。介推之高,其母成之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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