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食神取运食
《子平真诠》第 28 节 · 沈孝瞻 · 767 字
原文
神取运,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配之。食神生财,财重食轻,则行财食,财食重则喜帮身。官煞之方,俱为不美。
食用煞印,运喜印旺,切忌财乡。身旺,食伤亦为福运,行官行煞,亦为吉也。
食伤带煞,喜行印绶,身旺,食伤亦为美运,财则最忌。若食太重而煞轻,印运最利,逢财反吉矣。
食神太旺而带印,运最利财,食伤亦吉,印则最忌,官煞皆不吉也。
若食神带印,透财以解,运喜财旺,食伤亦吉,印与官煞皆忌也。
论偏官 煞以攻身,似非美物,百大贵之格,多存七煞。盖控制得宜,煞为我用,如大英雄大豪杰,似难驾驭,而处之有方,则惊天动地之功,忽焉而就。此王侯将相所以多存七煞也。
七煞之格局亦不一:煞用食制者,上也,煞旺食强而身健,极为贵格。如乙亥、乙酉、乙卯、丁丑,极等之贵也。
煞用食制,不要露财透印,以财能转食生煞,而印能去食护煞也。然而财先食后,财生煞而食以制之,或印先食后,食太旺而印制,则格成大贵。如脱脱丞相命,壬辰、甲胡、丙戌、戊戌,辰中暗煞,壬以透之,戊坐四支,食太重而透甲印,以损太过,岂非贵格?若煞强食泄而印露,则破局矣。
有七煞用印者,印能护煞,本非所宜,而印有情,便为贵格。如何参政命,丙寅、戊戌、壬戌、辛丑,戊与辛同通月令,是煞印有情也。
亦有煞重身轻,用食则身不能当,不若转而就印,虽不通根月令,亦为无情而有情。格亦许贵,但不大耳。
有煞而用财者,财以党煞,本非所喜,而或食被制,不能伏煞,而财以去印存食,便为贵格。如周丞相命,戊戌、甲子,丁未、庚戌,戊被制不能伏煞,时透庚财,即以清食者,生不足之煞。生煞即以制煞,两得其用,尤为大贵。
又有身重煞轻,煞又化印,用神不清,而借财以清格,亦为贵格。如甲申、乙亥、丙戌、庚寅,刘运使命是也。
更有杂气七煞,干头不透财以清用,亦可取贵。
有煞而杂官者,或去官,或去煞,取清则贵。如岳统制命,癸卯、丁⺒、庚寅、庚辰,去官留煞也。夫官为贵气,去官何如去煞?岂知月令偏官,煞为用而官非用,各从其重。若官格杂煞而去官留煞,不能如是之清矣。如沈郎中命,丙子、甲午、辛亥、辛卯,子冲午而克煞,是去煞留官也。
有煞无食制而用印当者,如戊辰、甲寅、戊寅、戊午、赵员外命是也。
至书有制煞不可太过之说,虽亦有理,然运行财印,亦能发福,不可执一也,乃若弃命从煞,则于外格详之。
本站导读
本节包括食神取运与论偏官两节。食神取运部分针对食神格的各种情况——食神生财、食用煞印、食伤带煞、食神太旺带印、食神带印透财——分别讨论行运的宜忌,原则是视食神与身、财、印、煞之间的强弱关系而定。论偏官部分先论述七煞虽为攻身之物,但若能控制得当,反为大贵之格;接着详列七煞格的多种类型:煞用食制、七煞用印、煞重身轻转而就印、煞用财、身重煞轻借财清格、杂气七煞、煞杂官取清、煞无食制而用印等,每种格局均说明其核心机制、喜忌和层次,并举例命造;最后提及制煞不可太过,弃命从煞则归于外格讨论。
原文按所注底本录入,不作改写;导读是本站的理解,属于一家之言,历代注家读法不一。书中论及格局、用神的判断,是对命理原理的说明,不是对读者个人命盘的结论。
本节涉及的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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