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财归禄必须贫

《神峰通考》第 66 节 · 张楠 · 895 字

原文

注释:凡归禄格无官煞,又无财星,不入他格,贫命也。 辛丑 庚子 壬申 辛亥 此命无财可倚,而金水太旺,运行西方,卖尽田园而贫。 太岁忌逢战斗。 注释:此日犯岁君也,若为用神者无咎,如壬日以丙火为财,柱中原有财,虽犯太岁,反为吉也。 羊刃不喜刑冲。 注释:凡羊刃而无杀制者,逢羊刃岁君而多凶。若无财者轻,有财者重,更带伤官冲刑战斗,主祸不浅。 岂知遇正官,却无俸禄。 注释:如甲用辛为官,以物元推之,甲乃阳木,辛乃阴金,不能克之,以成其器也。 戊辰 戊午 庚辰 丁丑 此造用丁为官,禄于午,惜乎无财,官无生意,行西北方运,财官皆背,名利俱无。 盖缘逢七煞,乃有声名。 注释:夫七煞乃权也。以五行之理推之,煞即正官之用,如庚金制甲,甲制戊土之类。如时上贵格,而无损坏,乃一品宰相。 甲申 丙寅 乙卯 辛巳 此造源远命,拜将封王,一位贵格也。 不从不化,淹留仕路之人。得从得化,显达功名之士。 注释:夫不从不化者,最怕伤了贵气。若得化得从者,其功必显达也。 甲午 丁卯 壬申 乙巳 此造丁化壬木,二月得令,惜乎壬水自坐长生持势,巳申类金局以克木,化木不成,又支元刑冲,乃下造也。辛亥 辛丑 丙子 己亥 此造地支亥子丑,类成水局而化,有所贵,故贵。此翰林方状元命。 化成禄旺者生。 注释:凡化成造物者,要行本禄旺运,如戊癸化火局,要行南方运。 化成禄绝者死。 注释:凡化成局者,最怕行禄绝马衰之运。如戊癸化火行水乡,丁壬化木行金乡,轻则残废,重则伤生。 处僧道之首,用煞反轻。 注释:夫煞,乃权星也。若身旺杀轻者,必为僧道之首。或入格清则贵而富,必是天师。 受宪台之职,偏官得地。 注释:凡煞有制伏,刑冲有用,财食兼备,必受宪台之职。 生地相逢,壮年不禄。 注释:如八字已旺,再行归禄生地。经云金刚太强,自刑其身。木落归根,水流趋东,则为自刑。如庚辛用丙丁为官,甲木为财,火木至申酉死绝,财官俱败,用神被伤,故壮年不禄也。 时归败绝,老后无终。 注释:凡命以年为祖宗,月为父母,日为己身,日支为妻妾,时为子息。又月为初主,日为中主,时为未主,时归败地,主晚损子息。 己酉 丙子 丙寅 辛卯 此造先贵后贱,盖丙前逢官,后归败地,又子卯相刑,失其官显,故先贵后贱,而子癸生乙木,盗官之气也。 财逢旺人多富。 注释:如甲乙生人,用戊己为财,八字有火局,则财神有气,或运行南方及长生之地,必发福。 官遇长生命必荣。 注释:如丁日干,以壬水为官,四柱得壬申字,即官长生也,其命必荣达。 丁生酉境,丙辛遇之绝嗣。财临煞地,父死而不归家。 若能观览熟读详玩,贵贱万无一失。 注释:辛金以火为子,酉时乃火死地,有丙字合,化水克火,主无嗣。庚午有甲申字财临杀,主父死,子客在外。

本站导读

这一节的导读尚未整理。上面的原文按底本录入,可直接阅读。

原文按所注底本录入,不作改写;导读是本站的理解,属于一家之言,历代注家读法不一。书中论及格局、用神的判断,是对命理原理的说明,不是对读者个人命盘的结论。

本节涉及的术语

以下术语在本节原文中出现,链接到本站的解释。原文使用这些词的方式未必与今日通行的用法一致。

底本: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7%A5%9E%E5%B3%B0%E9%80%9A%E8%80%83 · wikisource/神峰通考.txt · sha eb4152d63bbfa083

把这一节放到自己的八字上看

先排出自己的四柱,再回来对照书中所论的日干与月令。

无财归禄必须贫|神峰通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