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孙满对楚子

《古文观止》第 14 节 · 吴楚材 · 吴调侯 编 · 657 字

原文

楚子伐陆浑之戎,遂至于雒。观兵于周疆。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对曰:「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两,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桀有昏德,鼎迁于商,载祀六百。商纣暴虐,鼎迁于周。德之休明,虽小,重也。其奸回昏乱,虽大,轻也。天祚明德,有所底止。成王定鼎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

提出「德」字,已足以破痴人之梦。揭出「天」字,尤足以寒奸雄之胆。

齐国佐不辱命 晋师从齐师,入自丘舆,击马陉。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甗、玉磬与地。「不可,则听客之所为。」

宾媚人致赂,晋人不可,曰:「必以萧同叔子为质,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对曰:「萧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敌,则亦晋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于诸侯,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若以不孝令于诸侯,其无乃非德类也乎?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则不义,何以为盟主?其晋实有阙。四王之王也,树德而济同欲焉;五伯之霸也,勤而抚之,以役王命。今吾子求合诸侯。以逞无疆之欲。《诗》曰:『敷政优优,百禄是遒。』子实不优,而弃百禄,诸侯何害焉?不然,寡君之命使臣,则有辞矣。曰:『子以君师辱于敝邑,不腆敝赋,以犒从者。畏君之震,师徒挠败。吾子惠徼齐国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继旧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爱。子又不许。请收合余烬,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从也。况其不幸,敢不唯命是听?』」

先驳晋人质母、东亩二语,屡称王命以折之,如山压卵,已令气沮;后总结之,又再翻起。将寡君之命,从使臣口中婉转发挥。既不欲唐突,复不肯乞哀。即无鲁、卫之请,晋能悍然不应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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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孙满对楚子|古文观止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