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卦适变通爻
《周易略例》第 2 节 · 王弼 撰 · 邢璹 注 · 1127 字
原文
夫卦者,时也;爻者,适时之变者也。 夫时有否泰, 故用有行藏;卦有小大,故辞有险易。一时之制,可反而用也;一时之吉,可反而凶也。故卦以反对,而爻亦皆变。是故用无常道,事(无)轨度,动静屈伸,唯变所适。故名其卦,则吉凶从其类;存其时,则动静应其用。寻名以观其吉凶,举时以观其动静,则一体之变,由斯见矣。夫应者,同志之象也;位者,爻所处之象也。 承乘者,逆顺之象也;远近者,险易之象也。内外者,出处之象也;初上者,终始之象也。是故,虽远而可以动者,得其应也;虽险而可以处者,得其时也。弱而不惧于敌者,得所据也;忧而不惧于乱者,得所附也。柔而不忧于断者,得所御也。虽后而敢为之先者,应其始也;物竞而独安静者,要其终也。故观变动者,存乎应;察安危者,存乎位;辩逆顺者,存乎承乘;明出处者,存乎外内。 远近终始,各存其会;辟险尚远,趣时贵近。比复好先,干壮恶首;明夷务闇,丰尚光大。吉凶有时,不可犯也;动静有适,不可过也。犯时之忌,罪不在大;失其所适,过不在深。动天下,灭君主,而不可危也;侮妻子,用颜色,而不可易也。故当其列贵贱之时,其位不可犯也; 遇其忧悔吝之时;其介不可慢也。观爻思变,变斯尽矣。
明象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着。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 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 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 而画可忘也。 是故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征。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干乃为马?而或者定马于干,案文责卦,有马(无)干,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弥甚。从复或值,而义(无)所取。盖存象忘意之由也。 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 辩位(一) 案,象(无)初上得位失位之文。又,系辞但论三五,二四同功异位,亦不及初上,何乎?唯干上九文言云,贵而(无)位;需上六云,虽不当位。若以上为阴位邪?则需上六不得云不当位也;若以上为阳位邪?则干上九不得云贵而(无)位也。阴阳处之,皆云非位,而初亦不说当位失位也。然则,初上者是事之终始,(无)阴阳定位也。故干初谓之潜,过五谓之(无)位。未有处其位而云潜,上有位而云(无)者也。历观众卦,尽亦如之,初上(无)阴阳定位,亦以明矣。 夫位者,列贵贱之地,待才用之宅也。爻者,守位分之任,应贵贱之序者也。位有尊卑,爻有阴阳。尊者,阳之所处;卑者,阴之所履也。故以尊为阳位,卑为阴位。去初上而论位分,则三五各在一卦之上,亦何得不谓之阳位?二四各在一卦之下,亦何得不谓之阴位?初上者,体之终始,事之先后也,故位(无)常分,事(无)常所,非可以阴阳定也。尊卑有常序,终始(无)常主。故系辞但论四爻功位之通例,而不及初上之定位也。然事不可(无)终始,卦不可(无)六爻,初上虽(无)阴阳本位,是终始之地也。统而论之,爻之所处则谓之位;卦以六爻为成,则不得不谓之六位时成也。
本站导读
这一节的导读尚未整理。上面的原文按底本录入,可直接阅读。
原文按所注底本录入,不作改写;导读是本站的理解,属于一家之言,历代注家读法不一。书中论及格局、用神的判断,是对命理原理的说明,不是对读者个人命盘的结论。
本节涉及的术语
以下术语在本节原文中出现,链接到本站的解释。原文使用这些词的方式未必与今日通行的用法一致。
底本: https://github.com/garychowcmu/daizhigev20/tree/master/易藏/易经/周易略例.txt · daizhige/周易略例.txt · sha 091b1957f244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