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伊川易传》第 60 节 · 程颐 · 624 字

原文

六五以柔居中为用柔得中之义上行谓居尊位虽不当位谓以柔居五为不当而利于用狱者治狱之道全刚则伤于严暴过柔则失于寛纵五为用狱之主以柔处刚而得中得用狱之宜也以柔居刚为利用狱以刚居柔为利否曰刚柔质也居用也用柔非治狱之宜也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象无倒置者疑此文互也雷电相须并见之物亦有嗑象电明而雷威先王观雷电之象法其明与威以明其刑罚饬其法令法者明事理而为之防者也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 九居初最下无位者也下民之象为受刑之人当用刑之始罪小而刑轻校木械也其过小故屦之于足以灭伤其趾人有小过校而灭其趾则当惩惧不敢进于恶矣故得无咎系辞云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言惩之于小与初故得无咎也初与上无位为受刑之人余四爻皆为用刑之人初居最下无位者也上处尊位之上过于尊位亦无位者也王弼以为无隂阳之位隂阳系于竒偶岂容无也然诸卦初上不言当位不当位者盖初终之义为大临之初九则以位为正若需上六云不当位干上九云无位爵位之位非隂阳之位也

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屦校而灭伤其趾则知惩诫而不敢长其恶故云不行也古人制刑有小罪则校其趾盖取禁止其行使不进于恶也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二应五之位用刑者也四爻皆取噬为义二居中得正是用刑得其中正也用刑得其中正则罪恶者易服故取噬肤为象噬啮人之肌肤为易入也灭没也深入至没其鼻也二以中正之道其刑易服然乗初刚是用刑于刚强之人刑刚强之人必须深痛故至灭鼻而无咎也中正之道易以服人与严刑以待刚强义不相妨

象曰噬肤灭鼻乗刚也 深至灭鼻者乗刚故也乗刚乃用刑于刚强之人不得不深严也深严则得宜乃所谓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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