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伊川易传》第 18 节 · 程颐 · 617 字
原文
六以柔弱居下不能终极其讼者也故于讼之初因六之才为之戒曰若不长永其事则虽小有言终得吉也盖讼非可长之事以阴柔之才而讼于下难以吉矣以上有应援而能不永其事故虽小有言终得吉也有言灾之小者也不永其事而不至于凶乃讼之吉也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 六以柔弱而讼于下其义固不可长永也永其讼则不胜而祸难及矣又于讼之初即戒讼非可长之事也
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柔弱居下才不能讼虽不永所事既讼矣必有小灾故小有言也既不永其事又上有刚阳之正应辩理之明故终得其吉也不然其能免乎在讼之义同位而相应相与者也故初于四为获其辩明同位而不相得相讼者也故二与五为对敌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二五相应之地而两刚不相与相讼者也九二自外来以刚处险为讼之主乃与五为敌五以中正处君位其可敌乎是为讼而义不克也若能知其义之不可退归而逋避以寡约自处则得无过眚也必逋者避为敌之地也三百戸邑之至小者若处强大是犹竞也能无眚乎眚过也处不当也与知恶而为有分也
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自下而讼其上义乖势屈祸患之至犹拾掇而取之言易得也
六三食旧徳贞厉终吉 三虽居刚而应上然质本阴柔处险而介二刚之间危惧非为讼者也禄者称徳而受食旧徳谓处其素分贞谓坚固自守厉终吉谓虽处危地能知危惧则终必获吉也守素分而无求则不讼矣处危谓在险而成乗皆刚与居讼之时也
或从王事无成 柔从刚者也下从上者也三不为讼而从上九所为故曰或从王事无成谓从上而成不在己也讼者刚健之事故初则不永三则从上皆非能讼者也二爻皆以阴柔不终而得吉四亦以不克而渝得吉讼以能止为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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